介绍工程收取居间费,是行业惯例还是法律禁区?济南建设工程律师侯法政结合最新裁判规则,厘清工程居间合同的效力边界。
一、痛点:居间费的灰色地带
建设工程领域,居间介绍项目的现象屡见不鲜。居间人收取的介绍费是否合法?施工企业付了居间费能否要回?实践中争议频发。
二、风险放大:居间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则
(一)依法成立的居间合同原则上有效。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应认定有效。
(二)以居间名义行贿赂之实的合同无效。居间费用实为向发包方工作人员输送利益的,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三)超出合理比例的居间费调整。居间费约定明显过高,法院可结合实际居间服务内容、成本等因素酌情调整。
三、律师介入:居间合同的合规审查
侯法政律师曾代理某施工企业处理一起居间费返还纠纷,通过举证证明居间人未实际提供媒介服务、费用支付缺乏真实对价,成功追回已付居间费一百五十万元。
四、问答:居间合同避坑要点
问:个人能收取工程居间费吗?答:法律未禁止个人居间,但需注意税务合规及公职人员禁止参与营利性活动的规定。
问:居间费写进施工合同有效吗?答:应区分居间关系与施工关系,费用性质混同可能引发税务与效力双重风险。
五、专业提示:居间安排须合规设计
建议居间合作前进行主体资格审查、服务内容书面化、费用支付留痕。不建议现金交易与口头约定,合规安排才能避免竹篮打水一场空。
您对工程居间费有何看法?欢迎评论区讨论。侯法政律师,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领域合规法律服务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