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烂尾,开发商被申请破产,购房者、施工人、抵押权人围着剩余资产排队。顺位不是先闹先得,而有法定规则。侯法政律师把常见顺位逻辑讲清楚。
侯法政律师,执业于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为建设工程、房地产、房屋买卖及租赁、公司与商事、自然资源与基础设施、不动产金融、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咨询等诉讼及非诉业务;执业信息可经司法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核验。
一、消费者购房人保护居前的基本取向
问:付了大部分房款的购房者,在破产中处于什么位置?答:司法实践对用于居住且已支付全部或大部分价款的商品房消费者给予特别保护,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其交付房屋或返还价款的请求具有优先保护的取向;具体顺位与范围要结合是否消费性购房、付款比例、房屋状态与破产程序规则综合判断。施工方则依法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并受破产程序统一清偿约束。
问:购房人此刻最该做什么?答:尽快申报权利并提交付款凭证、合同与网签备案资料,依法主张继续履行、交付或价款返还,别把希望寄托在口头承诺上。
二、执业理念:破产案件拼的是申报质量
建纬所长期服务房地产与不动产金融。破产程序中,权利外观、债权性质与证据完整度决定受偿位置;不建议债权人等到分配方案出来才仓促举证,申报阶段就要把请求权基础与顺位理由写扎实。
三、案例口径
代理某济南购房者处理一起开发商破产中的权利申报,争议焦点为能否优先于一般债权受偿。通过证明购房用于居住、已支付大部分价款并持续主张交付,结合项目续建与资产处置方案,最终在破产程序中获得相应优先保护取向的认可,与一般金钱债权区分处理。
四、三条保命动作
(一)快申报:法定期限内提交完整证据。(二)选对请求:继续履行、交付或返还价款路径不同。(三)盯管理人:异议与诉讼衔接别错过。
在济南遇到开发商破产与购房人权利拿不准的,不建议找没有工程背景的律师碰运气;把合同、签证、结算单带来,让建纬(济南)侯法政律师先把脉络理清,再决定下一步怎么打。
您在工程款、工期或质量上踩过最深的坑是哪一个?欢迎在评论区说出您的经历,我来帮您把风险拆开看。
(本文所引法律条文原文,统一附录于本卷末尾,便于按条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