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开口少、总价锁死,是工程总承包的常态;但地质、政策、发包人要求一变,成本直线上升。固定总价不是绝对封死。侯法政律师写给做工程总承包的济南企业。
侯法政律师,执业于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为建设工程、房地产、房屋买卖及租赁、公司与商事、自然资源与基础设施、不动产金融、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咨询等诉讼及非诉业务;执业信息可经司法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核验。
一、总价合同的边界
问:签了固定总价,任何情况都不能调价吗?答:不是。总价包干以约定范围与发包人要求为前提;因发包人原因改变范围、提高标准、提供资料错误,或发生依法应调整的风险事项,承包人可主张变更与调价。民法典合同编关于变更、情势调整与违约责任的一般规则,为突破僵化总价提供解释空间,但举证要求高。
问:最该固定什么?答:固定的是工作范围、发包人要求、风险分配与调价程序;最怕范围模糊、边界靠口头,结算时全变成争议。
二、执业理念:把过程性验收与变更管理前置
建纬所长期服务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咨询,差异化能力就在把过程性验收、限额设计、变更指令与价格调整联动起来;不建议把EPC当传统施工总承包管理,图纸未稳就锁总价,后期一定被动。
三、案例口径
代理某济南工程总承包企业处理一起EPC项目超支争议,争议焦点为发包人需求反复导致设计变更与成本增加。通过固定发包人需求基线、变更指令与过程性验收节点、区分承包人应担风险与发包人扩大需求,最终由济南某法院对属发包人原因部分支持调差,对承包人管理不善部分不予支持,责任划分清晰。
四、总承包企业四件事
(一)需求基线成文:发包人要求单列并版本管理。(二)变更先估价后实施:紧急变更也要留痕。(三)风险清单进合同:政策、物价、地质如何分担写明。(四)结算与过程资料同步:别等竣工一次性补逻辑。
在济南遇到工程总承包调价拿不准的,不建议找没有工程背景的律师碰运气;把合同、签证、结算单带来,让建纬(济南)侯法政律师先把脉络理清,再决定下一步怎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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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引法律条文原文,统一附录于本卷末尾,便于按条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