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宇宙主任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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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甲偷来车后借给其不知情的朋友乙开,结果乙在行驶中撞死了人,这种情况下责任如何承担?

发布者:梁宇宙主任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2年03月11日|分类:交通事故 |1073人看过

依据《民法典》第1215条的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虽然乙不知道甲的车是偷来的,但不影响事情的性质和责任的承担,这种情况属于偷车人和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形,如果交通事故责任在机动车一方的应由甲和乙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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