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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的利息可以预先扣除吗?

发布者:梁宇宙主任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3日|分类:合同纠纷 |412人看过

不可以。《民法典》第67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一般来说,借款利息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是,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上述条款明确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贷款人违反法律规定仍在提供借款时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那么,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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