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忠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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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钱又要娃,净身出户可真难

发布者:杨忠霖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6日|分类:婚姻家庭 |4596人看过

Q:随随便便就可以净身出户?

A:NO!

很多朋友都问我,是不是对方出轨了就可以净身出户,是不是家暴了就可以就可以净身出户。其实要想对方净身出户可是真的难,除非对方作(zuo),否则在实际的司法裁判中对于财产绝大多数的情况是平分或者少分。婚姻法中涉及净身出户只有一种可能:


《婚烟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

Q:谁有钱孩子就判给谁?

A:NO!

其实抚养权的判定说来简单,因为判定标准只有一个,谁抚养对孩子更有利。虽然这句话说起简单,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如何认定有利就是一个难题,以下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裁判标准: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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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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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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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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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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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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