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效力待定的合同首先得是一份合法的合同,但是呢,却存在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需要当事人的情况进一步确定才能生效。简单来说,一看相对人善意与否,二看当事人是否追认。
具体的效力
待定的情形
0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非纯获利益的合同或非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 大胖解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签订的有效合同只有两种,纯获利的合同以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符合的,否则需要其监护人进行追认才会认定为有效。
02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与相对人订立的合同,不会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而应区别相对人是否善意而决定合同效力。
? 大胖解析:
如果是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就得分情况讨论,如果合同相对人是基于善意,或者怀着一个正常交易的心态订立的合同,就应该是有效合同;如果合同相对人签订合同是为了侵害第三人利益,那么合同因为违法自然无效。
03
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议订立的合同,不会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而应根据相对人是否善意而决定合同效力。
? 大胖解析:
如果是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就得分情况讨论,如果合同相对人是基于善意,或者怀着一个正常交易的心态订立的合同,就应该是有效合同;如果合同相对人签订合同是为了侵害第三人利益,那么合同因为违法自然无效。
当然不管合同有效与否,只要权利受损方愿意承担合同后果而追认合同,合同即为有效! 当然合同有效也仅仅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一份科学的合同不仅得有效,还得约定完善,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敬请期待下一篇《瑕疵较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