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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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张腾律师成功案例:10KV 高压配电箱触电身亡高度危险责任纠纷,二审全额驳回原告诉请

发布者:张腾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06日 35人看过 举报

2026-07-06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概况

2020 年某日深夜,务工人员吴某在城市道路旁公园内 10KV 路灯专用高压箱变内部触电身亡。吴某家属三人作为原告,将箱变产权管理单位、设施运维企业、市政主管部门一并诉至基层法院,主张涉案高压设施防护不达标、管理存在重大疏漏,依据高度危险责任无过错归责原则,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 103 万余元。

一审法院综合公安卷宗、现场勘查照片、巡查记录、尸检报告等全部证据,认定死者系擅自破坏锁具、主动进入封闭高压设备内部,产权及运维单位已足额设置防护、警示标识并履行定期巡检义务,依法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坚持认为一审主观推定死者存在故意、举证责任分配错误,主张涉案护栏高度不符合国家标准、锁具管理存在漏洞,高压设施管理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张腾律师接受本案产权管理单位委托,作为二审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庭审、质证、辩论,全力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二、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1.高度危险责任举证责任如何分配,是否应当由我方委托人举证证明死者存在故意行为;

2.案涉高压箱变是否完成法定安全防护、警示、定期巡检义务,防护设施是否存在法定缺陷;

3.死者进入高压设备内部是否属于未经许可主动闯入高度危险区域,能否适用法定免责、减责条款;

4.市政主管部门是否属于案涉设施管理人,是否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原告主张护栏高度标准是否适用于本案城市道路照明专用箱变。

三、张腾律师二审代理办案思路与关键举证、辩论要点

(一)固定完整证据链,夯实我方已尽全部管理维护义务基础

1.调取完整公安卷宗:出租车司机辨认笔录、现场照片、多份工作人员询问笔录、尸检报告、接处警记录,还原死者深夜独自打车至事发区域、在箱变周边长时间逗留抽烟、尸体身上查获金属手钳、箱变门锁被人为破坏、内部防护网完好未损毁全部关键事实;

2.提交政府采购运维合同、月度 / 季度巡检台账,证明我方委托人已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专业企业开展变压器日常检修、门锁排查、设备清扫,事故发生前仅一周刚完成全覆盖巡检,设备状态全部正常;

3.提交现场全景照片,证实案涉箱变设置三层防护:外围黄色防护围栏、箱体外置防盗锁、箱内加固金属防护网,箱体及围栏多处张贴高压危险、请勿靠近醒目警示标识,完全满足城市照明设施安全管理规范要求。

(二)厘清法律适用规则,精准拆解高度危险责任免责法律依据

本案属于高压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纠纷,虽适用无过错责任,但法律明确设置免责边界。庭审中张腾律师重点援引原《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现《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遭受损害,管理人已采取安全措施、尽到警示义务的,可减轻或不承担责任。

同时区分两类行业标准适用范围,指出原告提交的变电所设计规范不适用于城市道路照明专用箱变,案涉设施适用城市照明行业专属规范,不存在护栏高度违规情形,原告该项上诉理由无规范依据支撑。

(三)针对上诉人上诉理由逐一反驳,推翻原告全部事实主张

1.针对原告无直接证据证明死者故意进入箱变主张:张腾律师结合多份间接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进行论证 —— 死者深夜独自前往偏僻公园、长时间在箱变周边逗留抽烟、自行破坏两层门锁、蜷缩钻入狭小高压室、非电工人员深夜随身携带手钳,上述客观事实足以推定其系主动、未经许可闯入高压危险区域;公安机关未出具书面定性结论不代表我方举证不能,高度危险受害人故意可通过客观行为综合推定。

2.针对原告主张设施管理疏漏:现场锁具破损系外力人为破坏,并非我方未上锁、锁具失效;多层防护 + 多处警示 + 定期巡检足以证明管理人已穷尽合理安全管理义务,高压设施无法做到绝对无任何外人闯入可能,管理人不承担无限防护义务。

3.针对原告主张举证责任倒置、我方需自证无责:无过错责任不等于无条件全责,受害人擅自闯入危险区域属于法定减责、免责事由,我方已举证证明已落实全部安全管理措施,举证义务完成;原告无法举证证明设施存在先天缺陷或我方日常运维存在过错,其索赔主张缺乏事实支撑。

4.厘清主体责任边界,论证市政主管部门仅属行业监管单位,并非案涉箱变产权人、实际管理人、运维主体,依法不属于适格被告,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四)驳斥原告二审新提交证据证明目的

二审中原告提交死者多年微信流水记录,试图证明死者经济条件较好,不存在主动进入高压设备的动机。张腾律师当庭发表质证意见:个人收入、经济状况与是否主动闯入高压危险设备无法律关联,该证据与本案侵权责任认定不具备关联性,不能推翻现场客观物证、笔录形成的完整证据链,请求法庭不予采信。

四、案件裁判结果

二审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张腾律师全部代理意见,认定:

1.死者并非受我方委托开展作业,属于未经许可擅自进入 10KV 高压箱变高度危险区域;

2.产权管理单位、运维企业已设置多层物理防护、张贴清晰警示标识,按期完成常态化巡检,已完全履行安全管理与警示义务;

3.综合现场物证、询问笔录、监控等证据,足以认定损害后果系死者自身擅自闯入危险区域造成;

4.市政主管部门并非案涉设施实际管理人,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最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驳回原告全部 103 万余元赔偿诉求,一、二审全部案件受理费均由原告自行承担,委托人全程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案件二审全面胜诉。

五、案件办案总结

本案是典型高压高度危险责任侵权纠纷,难点在于高度危险无过错责任规则下,如何完整举证证明管理人已尽安全义务、受害人存在重大过错,实现全额免责。张腾律师在案件办理中,完整梳理公安全部原始卷宗、精准区分行业适用规范、分层拆解法律免责条款,针对原告各项上诉理由逐一进行事实与法律层面驳斥,完整固定三层防护、定期巡检、人为破坏门锁、死者深夜独自逗留等关键事实,形成无法推翻的证据闭环,最终帮助委托人彻底免除百万级赔偿风险,清晰界定城市照明高压设施管理人合理安全义务边界,同类案件具备重要参考价值。

律师业务简介

张腾律师长期专注侵权责任纠纷、高度危险责任纠纷、市政设施管理纠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民事二审上诉代理等法律业务,擅长处理高压触电、公共场所损害、设施管理过错认定、举证责任分配、免责事由论证类案件,办案严谨细致、擅长梳理复杂公安卷宗与现场物证,庭审辩论逻辑清晰,已成功代理多起百万标的人身损害侵权案件,多次帮助市政事业单位、设施运维企业成功免责,有效规避巨额赔偿损失。


个人简介:张腾律师,专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票据纠纷等各类经济民商事案件,执业以来处理大量相关案件,拥有极为丰富的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山东环周豪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20********19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程建筑、民间借贷、票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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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120********19 合同纠纷、工程建筑、民间借贷、票据、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