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以死相逼让女儿结的婚,结果却被法院给撤销了。现在不结婚、不找对象的人是越来越多了。面对这样的儿女,很多父母都只能干着急,但是父母以死相逼来让儿女结婚找对象的,应该没听说过吧?小周是个姑娘,周妈妈天天催着她结婚找对象。2019年的时候,周妈妈给她安排了一个相亲对象叫小付,是他们家的远房亲戚,家庭条件还非常的不错。周妈妈要求小周和小付去相亲,小周一开始不同意,但是拗不过周妈妈的坚持就去见了。但是见了之后并不喜欢,于是不同意两人交往。但是这个周妈妈很强硬,说不行。小付这孩子人不错,家庭条件也很好,还是咱家的远房亲戚,你得跟他交往,合适就赶紧领证结婚。小周也不是乖乖女,说不行,我不同意。这个周妈妈就作,天天的一会儿说要和小周断绝母女关系,把小周赶出家门;一会儿又跟小周说,你要不同意跟小夫结婚,我就一头撞死在你面前。毕竟这小周也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周妈妈去寻短见,于是心一软就同意了,答应了周妈妈和小付领了结婚证。这一领证结婚了,周妈妈开心了,自己的女儿终于是嫁出去了。但是小周却很不开心,因为领证之后和小两个人实在是没法培养出感情来,而且也没有任何的夫妻生活。这个局面小周就不干了,你想我后半辈子总不能这样生活吧,我要离婚!这一提离婚了,周妈妈就急了,那不行,这才结婚几个月就离婚,这传出去了,我这老脸往哪搁不行,不能离婚。为了离婚这事儿,母女俩是吵得是一塌糊涂,不可开交,好几次还为这事还动了手。但是小周这次很坚持说你不同意我就去法院起诉。于是小周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法院撤销他和小付的婚姻关系。因为她是被周妈妈胁迫结婚的,这法院一审查发现还真是这么回事。小周之所以结婚,是因为周妈妈的行为导致了小周违背了自己的意愿才领的结婚证。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撤销婚姻关系的。而且小周是在1年之内申请的,于是法院判决撤销小周和小付的婚姻关系。其实这个案子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我们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结婚要完全自愿,指任何人胁迫、禁止任何人干涉。周妈妈的行为,说的好听一点是为了女儿好,想要她有个好归宿,说的难听一点那就是包办婚姻。而且她还暴力感受婚姻自由这个行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话是有可能坐牢的,大家要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