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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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能力鉴定不服怎么办

作者:顾浩律师时间:2023年04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408次举报

一、对劳动能力鉴定不服怎么办
1、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的,申请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但再次申请鉴定的结论则为最终结论。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不服一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处理的结果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了仲裁之后仍然无法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民事诉讼。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顾浩律师,专注于工伤赔偿、刑事辩护、离婚纠纷等。联系电话15051205889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通
  • 执业单位:江苏扬子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620********52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取保候审、劳动纠纷、离婚、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