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浙江越人(杭州)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200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在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底,周女士受聘于某知名学校,担纲教师一职。2022年9月,周女士依循法律规定申请并获得了产假,产假一直延续至2023年2月5日结束。然而,在周女士结束产假重返工作岗位时,学校却单方面决定将其岗位调整为查课员,并大幅增加了她的工作负荷。面对这一不公正的岗位变动,若周女士不予接受,则面临着被逼离岗的境遇。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周女士不得不暂时接受了这一安排。转眼来到2023年4月,周女士再度迎来了妊娠喜讯,但学校在得知此消息后,对周女士的态度发生了微妙变化,处理方式令其倍感困扰。直至今日,我方接受周女士委托之时,该学校仍然以周女士未签署自愿离职证明为由,拖欠了其2023年6月至8月的全部薪资。更甚的是,学校已正式传达通知,称双方签署的《义乌市XXXX学校教职工聘用合同》将在2023年8月31日正式解除,而这恰巧发生在周女士孕期这一敏感时间节点。面对上述种种不公正待遇,周女士在反复沟通无果后,毅然决定授权我方代理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以期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包括但不限于追讨欠薪以及在孕期内的合法劳动权益保障。
案情经过:
在正式接受周女士的委托后,我所吴红律师第一时间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案情分析和证据梳理。经过严谨研究,我们精心制定了针对性强、全面详尽的法律维权策略。随后,我们按照法定程序,将相关证据材料及起诉状递交给法院,正式启动了法律诉讼程序。在庭审过程中,我所律师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有理有据地阐明了周女士在劳动关系中的合法权益,以及教培机构存在的违约和违法行为。通过强有力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成功说服法官采纳了我方的观点。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判决支持了我方提出的全部诉求。裁定教培机构需向周女士支付其应得的工资和全额考核奖金,同时鉴于其在孕期遭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判令机构额外支付七个月的赔偿金,有力地维护了周女士作为劳动者在孕期及产假期间的合法权益。
律师点评:
此案聚焦女职工在孕期权益保护的核心议题,生动揭示了劳动法及相关法律对孕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力度,女性在职场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依靠法律知识武装自己,同时也要勇于维护自己的权益,敢于面对和解决职场中的不公现象,以下几点律师建议,有助于女性在职场中强化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权益:1. 知晓法律知识:了解和熟悉《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清楚自身在就业、晋升、薪酬、休息休假、孕期及哺乳期保护等方面的权益,做到心中有数,关键时刻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2. 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之初务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薪酬福利、劳动保护等内容,尤其关注与孕期、产假、哺乳假等特殊时期的权益保障条款。3. 证据留存:养成留存工作相关证据的习惯,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邮件、通讯记录等,这些都是在发生劳动争议时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4. 反对职场歧视:遇到性别歧视、怀孕歧视、晋升歧视等问题时,要勇敢发声,及时向上级领导、人力资源部门反映,必要时通过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甚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5. 定期学习培训:参加职业培训,提升职业技能和法律素养,增强职场竞争力,同时,了解和掌握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学会在合法权益受损时运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6. 团结互助:在职场中与其他同事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倡导公平公正的职场环境,共同抵制职场不公和歧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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