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提古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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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已经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离婚后是否还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呢?

作者:夏提古丽律师时间:2022年03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31次举报
2022-03-15


夫妻离婚时,已经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离婚后是否还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呢?

现实生活中,为了使离婚对于子女造成的影响和伤害最小化,很多父母在离婚时会选择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约定。尽管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进行了明确的约定,但自己虽然有孩子的抚养权但实际并不履行抚养义务;有的虽然判定或约定由一方抚养,但实际自离婚后抚养方就不管不问,一直由另外一方再尽抚养义务。

   在夫妻离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的情况或者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时或者子女要求,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但可以变更并不代表一定变更,法院在审理变更抚养权纠纷时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有关规定来依法认定,所以如果一方仅是为了与对方怄气,在没有发生任何对子女成长有影响或不利的情况下,随意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哪些情形下,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已满8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扶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


夏提古丽·艾海提律师,毕业于新疆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刑事、民商事综合类专职律师,擅长处理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继承纠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新疆-喀什
  • 执业单位:新疆揽星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653120********1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工伤赔偿、综合、劳动纠纷
新疆揽星律师事务所
1653120********17 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工伤赔偿、综合、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