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口头运输协议引纠纷
作者:刘沛东律师时间:2025年08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1次举报
2025-08-22
文/广东茂名律师刘沛东
案情回顾
原告徐某均与被告某强公司达成口头运输协议,约定由徐某均组织车队为被告运输洞渣等物料,运费按29元/立方米计算,每车次由被告现场管理人员签发入库单作为凭证,并承诺每10日结算一次运费。
实际履行中,被告未按期付款,仅于2024年8月前结清部分费用。双方于2024年10月10日对账确认:2024年8月15日至9月30日运费合计390,995.65元,被告签字承诺10日内付清。
后被告仅支付5万元,拖欠340,995.65元。
因被告法定代表人李某升被刑事羁押,原告遂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其5日内支付剩余运费及案件受理费。
律师警示
1、口头协议风险巨大。
2、结算凭证需规范留痕。
3、法定代表人变故不影响债务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