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纠纷】外卖差评引官司:一句“老板像是***”,餐馆索赔万元竟败诉?
作者:刘沛东律师时间:2025年08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13次举报
2025-08-01
文/广东茂名律师刘沛东
案情回顾
2025年2月10日,韩某在甲公司经营的烤肉店就餐时,因点菜过多要求退菜被拒,双方发生争执。韩某在店内谩骂并报警,警方到场后对其口头训诫,韩某支付餐费后离开。
2月11日晚22时48分,甲公司经营者刘某的丈夫两次致电韩某要求道歉,韩某当晚在美团发布评价称“老板像是*...打电话威胁让道歉,吓唬谁呢?**”。
甲公司主张该差评导致店铺浏览量激增、名誉受损,要求韩某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抚慰金等1万元。
法院判决驳回甲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并认定韩某当庭道歉已履行义务。
律师警示
1、消费者有权基于真实体验发表评价,但若使用侮辱性词汇(如“***”)或捏造事实,可能构成名誉侵权。
2、遭遇差评时,应通过平台申诉或司法途径解决。深夜拨打骚扰电话施压,反而可能侵犯对方权益,成为对方抗辩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