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所责任纠纷】超市未设防滑警示致顾客摔伤,法院判决经营者承担主责
作者:刘沛东律师时间:2025年07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75次举报
2025-07-31
文/广东茂名律师刘沛东
案情回顾
2023年12月,王某芝在某超市购物时,因超市工作人员清洁通道后未放置警示标志,地面湿滑导致其摔倒致左腕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王某芝起诉要求超市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8万余元。
法院裁判超市承担80%主责。
二审维持原判,驳回超市上诉。
律师警示
1、清洁、维修等作业中,需设置隔离栏、醒目警示牌,待隐患消除后方可开放通行。
2、在湿滑区域避免穿高跟鞋、勿分心看手机或物品,否则可能自担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