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天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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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

发布者:吴天成律师 时间:2022年05月26日 462人看过 举报

2022-05-26

律师观点分析

1.2021年,一辆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致电动自行车车主死亡,后驾驶非机动车B行驶至上述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处时遇停止信号继续通行,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A驾驶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至上述交叉路口时,疏于观察路口车辆动态,遇情况又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机动车承担次要责任,非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

2.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侵权人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判决B向A支付相应的赔偿款。

吴天成律师,目前就职于北京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涉猎财务、税务等知识领域,并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兼具法律、财务、税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5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公司法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1320520********57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