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兴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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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专职律师执业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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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罪能否被判处缓刑

发布者:胡兴成律师 时间:2023年09月08日 36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列简要分析:

XXX年XXX月XXX日,被告人胡某在XXXKTV上班期间,介绍卖淫女A、B、C三人为来KTV消费的客人李某、王某、张某三人进行卖淫嫖娼,被告人胡某从中没有获利。后公安机关对被告人胡某取保候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某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介绍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胡某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律师点评:

首先,介绍卖淫罪是指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卖淫嫖娼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虽介绍了三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被告人胡某的法定刑为五年以下;其次,本案与以往类似的介绍卖淫罪有所区别,犯罪动机不一样,不是为了获利而实施犯罪,介绍的对象也不是专门从事卖淫的人员;再次,通过阅卷,被告人胡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以及初犯、偶犯,退赃、系家庭唯一经济收入来源等法定或酌定减轻、从轻处罚情节、为此,建议法院对被告人胡某进行社会调查;通过当地社会调查,被告人胡某所在的居委会出具了愿意对其帮教、管教的意见,希望对被告人胡某判处缓刑。最后,XXX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胡兴成律师,现执业于贵州舸林(贵阳)律师事务所。2015年6月到2017年7月,在贵阳市观山湖区检察院担任检察辅助人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贵州-遵义
  • 执业单位:贵州舸林(贵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20320********7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