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在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原告(化名“A”)与被告之一(化名“B”)经媒人介绍订婚并共同生活,后因感情不和分居,A 要求 B 及其父母(化名“C”“D”)返还彩礼等相关费用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委托李正霞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希望借助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调解过程
李正霞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
1、详细了解案情:与原告进行深入沟通,梳理案件细节,包括订婚时间、彩礼金额、共同生活期间的情况等,明确原告的诉求和依据。
2、收集证据:指导原告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彩礼交付凭证、共同生活期间的花费记录等,为案件调解或诉讼做好充分准备。
3、法律分析与策略制定: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彩礼返还的条件、范围和比例进行深入分析,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调解策略,以期在保障原告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减少双方的对抗和损失。
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过程中,李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耐心地与被告方及其代理人进行沟通协商:
1、阐明法律规定:向被告方详细解释关于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使其明白在特定情形下返还彩礼是其应尽的法律义务,增强被告方对法律后果的认识。
2、平衡双方利益: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诉求,积极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提出合理可行的调解方案,既保障原告能够获得一定的彩礼返还,又兼顾被告方的经济状况和情感因素,避免调解方案过于偏向一方而导致调解失败。
3、情理法融合:在沟通中,不仅注重法律层面的说理,还结合情理因素,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修复双方因纠纷而受损的关系,为调解成功营造良好的氛围。
调解结果
经过李正霞律师的积极努力和法院的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1、被告方向原告返还彩礼款共计 55000 元,分两期支付,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7 日前支付 30000 元,2026 年 5 月 7 日前付清剩余 25000 元。
2、双方对其他无争议事项不再纠缠,原告自愿放弃对金手镯等其他财物的返还要求。
案件受理费 588 元由原告承担,该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案件意义
本次调解成功化解了婚约财产纠纷,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部分收回彩礼,减轻了因婚约解除带来的经济压力;又充分考虑了被告方的实际情况,避免了双方因纠纷进一步激化而产生的不良影响,促进了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该案例也体现了李正霞律师在处理婚姻家庭类纠纷中的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展现了其运用法律知识和沟通技巧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积极作用,为类似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解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向社会传递了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维护权益的正能量。
李正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