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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接到“涉嫌诈骗”通知那一刻,我才明白:刑事案件的黄金37天,千万别浪费 ——孙峥律师团队办案手记

发布者:孙峥律师 时间:2026年10月20日 8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如果你的孩子刚毕业,收到一份“客户经理”的offer,月薪八千加提成,你会怎么想?大多数父母会觉得:孩子出息了。

直到那天下午,陈阿姨接到那通电话——电话那头是警察:“您好,请问是陈X的母亲吗?您儿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

陈阿姨握着手机,在菜市场门口站了整整十分钟,大脑一片空白。

一、案情简介

小陈,24岁,2023年6月毕业。他入职一家自称“XX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岗位是“客户经理”,日常工作就是按公司提供的话术本拨打电话、添加微信,向客户推荐所谓“年化收益8%—15%”的理财产品,前三个月拿了2万多元提成。

但这家公司没有金融牌照,所谓“理财产品”也是虚构的,资金进入公司账户后被层层转走。2024年3月公司被查处,全案涉案金额760余万元。小陈因“业绩前十”,被以涉嫌诈骗罪(共同犯罪)刑事拘留。

按这个数额,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完了,这孩子怕是要判好几年。但共同犯罪案件,责任并不是简单按公司总数额“一刀切”。

二、为什么同一个窝点,有人重判有人轻判?

这是很多家属想不通的地方。同样是公司员工,为什么有人被判十年,有人却能争取到不起诉?答案在证据里,也在律师介入的时机里。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一般5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小陈所在公司涉案760万元,全案数额确实够得上“特别巨大”。

但法律从来不是“一刀切”。孙峥律师团队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小陈,把案情梳理为三个层面:

第一,主观层面。 小陈入职时,公司出示了营业执照、办公场地,走了正规招聘流程,他始终以为自己是在做正规理财销售。其主观上是否“明知”这是诈骗,是罪与非罪、责任大小的核心。但是否明知不能仅凭口供,而要结合岗位、话术、资金异常性等客观证据综合判断。

第二,客观层面。 小陈只按话术本执行,不参与资金去向,不参与公司决策,属于末端执行人员,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可能被认定为从犯。

第三,地位作用。 对比老板的“组织指挥”和骨干的“分赃获利”,小陈参与时间短、获利少、无组织权,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从犯、初犯、获利较少、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

孙律师团队的工作,是把“他真不知道”从情感表达变成证据:调取入职聊天记录、培训材料、公司宣传PPT,证明公司对外展示的是“合法金融机构”包装;整理工资流水,显示提成占比低、无分赃行为;并据此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

三、家属最容易踩的四个坑

陈阿姨后来常说,那段时间她走了太多弯路。她总结出四个教训,每一个都值得记下来:

1. 病急乱投医,被“捞人”中介骗走8万元。
有人打电话说“认识办案人员,交钱就能放人”,陈阿姨转了8万元,钱没了,人也没放。记住——凡是打包票“能捞人”的,都是骗子。刑事案件没有“花钱买自由”这回事,只有靠证据和法条争取。

2. 误以为“黄金48小时”就是全部,错过批捕前37天。
小陈被刑拘后的48小时内,律师可以会见、了解涉嫌罪名和强制措施情况,这当然重要;但真正影响是否批捕的,是刑拘至检察院审查批捕的37天窗口。孙律师团队正是在这个阶段介入,把“主观不明知”“从犯”等关键点尽早固定下来。等到批捕之后再发力,难度和成本都会成倍增加。刑事案件,介入越早,主动权越大。

3. 盲目劝孩子“快认罪”。
很多家属劝孩子“快认了,态度好”。但“认罪认罚”不是万能钥匙——前提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果连“明知”这个前提都没有查清,盲目认罪等于把主动权交出去。专业律师会先判断:这个罪该不该认、该认到哪一步。

4. 只看名气,不核验律师的刑事辩护经验。
刑事辩护和民事打官司完全是两回事。一定要找真正做过刑事辩护、熟悉办案机关流程的律师,而不是只看“全能选手”的宣传。

四、最后的结果

经过多轮沟通和证据质证,孙峥律师团队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法律意见书,并协调小陈家属退还违法所得,取得相关被害人谅解。

最终,检察机关综合考虑小陈系从犯、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悔罪、退赃退赔等情节,对小陈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五、关于孙峥律师

孙峥,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十五年政法机关一线履历,现执业于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他长期办理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经济犯罪辩护,参与过大量涉及“从犯认定”“主观明知”“相对不起诉”的实务案件。

在涉众型刑事案件中,孙峥律师团队通常从四个维度构建辩护证据链:一看资金流向,核验募集资金是否真实投资、是否被转移挥霍;二看岗位权限,区分决策层、管理层与末端执行人员;三看信息获取渠道,判断当事人是否具备“明知”的客观条件;四看获利情况,用工资流水、提成比例、分赃记录说明实际地位作用。

孙峥律师的办案风格可以概括为三句话:早介入,把关键事实固定在批捕之前;讲证据,把家属口中的“不知情”转化为可质证的客观材料;分层辩护,不把全案数额简单套到每一个被告人头上。 他不讲“关系”,不承诺结果,只讲证据、程序和可落地的辩护方案。

人生低谷时,最需要的是能陪你把证据一页页抠到底的人。

孙峥律师——讲证据,讲程序,也理解家属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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