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26年3月,28岁的小周(化名)还在深圳龙华出租屋里刷短视频。大专毕业后,他换过几份工作,都不太顺心。那天,一条广告弹了出来:
“足不出户,日赚300-500,学生、宝妈、待业青年均可。”
小周点了进去。对方把他拉进一个“电商任务群”,群里不断有人晒收益截图:点赞返5元,关注返8元,垫付100返130。小周试着做了几单,当天真的收到了200多元。
第三天,“客服”私聊他:现在有“高佣金连单”,垫付越多,返利越高。但小周没钱。对方话锋一转:“你没钱也行,帮公司走个账,用你的银行卡收钱再转出去,每笔给你1%提成。”
小周犹豫过。对方发来一张营业执照照片,说这是“电商刷单业务”,绝对合法。小周想,只是转转账,应该没事。他办了2张银行卡,绑定了手机银行。
短短两周,他的两张卡流水超过80万元,他拿到提成8000多元。
直到2026年4月的一天,警察敲开了他的门。
罪名:诈骗罪,金额80万,十年起步?
公安机关认定,小周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提供银行卡帮助收款、转账,涉嫌诈骗罪共犯。涉案金额80余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一旦罪名成立,法定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小周的母亲几乎崩溃:“他就是贪了点小便宜,怎么就成了诈骗犯?”
家属在案发后第五天找到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孙峥律师。
黄金37天:先见人,再阅卷,后破局
孙峥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小周。小周反复说:“我真不知道是诈骗,他们说是电商刷单,我以为就是帮人走账。”
但口供没有用。主观明知,是这类案件最难证明、也最容易推定的一环。公安机关往往根据“银行卡流水异常”“跨省转账”“深夜操作”等客观行为,推定当事人“应当知道”。
孙峥律师凭借早年公安侦查和法院审判的双重经验,迅速制定了三步辩护策略:
第一步,调取聊天记录。 孙峥律师团队申请调取小周与上家的全部微信记录,发现上家多次强调“这是电商刷单”“不是诈骗”“出了事公司负责”。这些记录虽不能完全证明小周无辜,但足以动摇“明知诈骗”的推定。
第二步,梳理资金流水。 80万流水中,小周没有截留、没有分赃大头,每笔到账后几分钟内即转出,自己只拿1%固定提成。这与诈骗共犯“参与分赃、按比例获利”的模式明显不同,更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支付结算帮助”的特征。
第三步,切割行为链条。 小周没有接触被害人,没有参与话术培训,没有拉人进群,没有操作诈骗平台。他只是一个被上游利用的“转账工具人”。诈骗罪共犯要求主客观相一致,不能仅因提供了银行卡,就推定其参与全部诈骗。
孙峥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核心观点只有一句话:
“小周最多涉嫌帮信罪,且主观明知证据不足,不应以诈骗罪共犯论处。”
案发第32天,检察机关对小周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随后,经过补充侦查,检察院最终对小李作出不起诉决定。
那8000元提成被依法追缴,小周没有坐牢。
孙峥律师:十五年“侦—审—辩”履历,专啃定性难题
刷单诈骗类案件中,“诈骗共犯”还是“帮信罪”,往往一念之间、十年之差。孙峥律师之所以能在黄金37天内扭转局面,源于其特殊的职业履历。
孙峥律师拥有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学位,曾在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政法机关工作十五年,办理重大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案件数千件,熟悉侦查取证逻辑、批捕标准和裁判尺度。
目前,孙峥律师担任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同时兼任广东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粤港澳大湾区工作委员会委员、深圳大学特聘讲师,并任深圳市南山区政协委员。
他擅长从侦查机关的取证漏洞、检察机关的批捕标准、审判机关的裁判逻辑三个维度同时切入,尤其在经济犯罪、电信诈骗、帮信罪、职务犯罪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
孙峥律师提醒:刷单诈骗,害人害己
刷单诈骗的典型套路,永远逃不出这四步:
小额返利,建立信任:点赞、关注、垫付100返130;
大额收割,连单陷阱:以“任务未完成”“系统卡单”为由,要求继续充值;
拉黑失联,转移资金:被害人投入几万甚至几十万后,群解散、人消失;
利用“工具人”洗钱:租借银行卡、收款码,让像小周这样的人成为电诈链条的一环。
法律后果远比你想象的严重:
参与诈骗话术、拉人、操作平台,可能构成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可判十年以上;
提供银行卡、收款码、电话卡,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高三年;
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帮助转移,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刷单本身涉及虚假宣传,还可能触犯非法经营罪。
国庆、中秋等假期,正是刷单诈骗高发期。 孙峥律师提醒:凡是“垫付返利”的兼职,都是诈骗;凡是出租、出借银行卡、收款码的“好事”,都是陷阱。 一旦被刑事拘留,黄金37天是辩护的关键窗口期,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远比事后补救更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