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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飞"背后的刑事风险:孙峥律师成功办理无人机飞控系统破解案辩护纪实

发布者:孙峥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22日 9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新规之下的"低空"刑事风险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无人机"黑飞"首次被明确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给予处罚。与此同时,深圳公安持续加大对无人机"黑飞"的全链条打击力度,并于近期查处多起案件,其中非法破解无人机飞控系统的行为已被纳入刑事追责范畴。

在此背景下,当事人胡某(化名)因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深圳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胡某家属在委托时几近崩溃——"只是帮人调调无人机,怎么就犯罪了?"

二、案情简介

胡某系某科技公司前嵌入式工程师,2024年起经营一家无人机技术服务工作室,主要业务为航拍设备调试与售后维修。经营过程中,部分客户提出"解除限高""解锁禁飞区"的改装需求。胡某通过修改固件参数、刷入第三方驱动程序的方式,为客户的无人机移除限飞限高功能,并按台收取技术服务费。截至案发,公安机关查明其累计破解无人机20余台,查扣涉案电脑、编程器、破解固件包若干,并以电子数据检查笔录、司法鉴定意见书作为主要证据。

三、辩护过程:专业介入的每一步都落在关键节点

(一)黄金37天:捕前辩护先行

孙峥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在批捕前向检察机关递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核心提出三点:

本案证据体系尚未达到逮捕的证明标准。鉴定意见所依据的电子数据来源、提取程序、封存状态存在多处疑问,尚未排除合理怀疑;

胡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态度明确,无毁灭证据、串供、逃跑的现实危险,无社会危险性;

部分"破解"行为与正常维修、固件升级的技术边界模糊,罪与非罪尚待进一步甄别。

检察机关最终采纳辩护意见,对胡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为后续辩护争取了宝贵空间。

(二)定性之辩:行政处罚与刑事犯罪的边界

孙峥律师深入研究后认为,本案存在"行政违法—刑事犯罪"的定性争议,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部分违规飞行行为本属行政处罚范畴。辩护意见指出:应当对"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这一构成要件作严格解释,技术参数修改是否实质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意义上的"非法控制",存在论证空间。

(三)量刑之辩:法定情节的全维度呈现

即便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工作亦围绕量刑展开:

情节严重标准的精准核算: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供二十人次以上"或"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方达"情节严重"。辩护人对鉴定意见中的破解台数逐台核对,剔除重复计算及证据不足部分,将认定数额显著压低,直接动摇"情节严重"的认定基础;

电子数据证据的实质质证:针对电子数据检查笔录的提取时间、哈希值校验、原始存储介质扣押情况提出程序性异议,申请重新鉴定;

从宽情节的立体化呈现:胡某系初犯、偶犯,具有坦白情节,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工作室已停止相关经营并完成合规整改,社会危害性显著降低。

四、案件结果

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多轮沟通,检察机关最终认定:胡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退赃、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对胡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胡某在春节前回到家人身边,工作室也已转型为合规的无人机维保企业。

五、孙峥律师:技术无罪,但边界必须清晰

"低空经济是深圳的产业名片,但'黑飞'和飞控破解是悬在从业者头上的两把刀。"孙峥律师提示,无人机技术服务行业的经营者尤其应当注意:

固件解锁、参数破解类业务已被明确纳入刑事打击范围,切勿触碰;

一旦被立案,批捕前的37天是辩护的黄金窗口,专业律师的及时介入可能直接改变案件走向;

电子数据类案件的证据专业性极强,鉴定意见并非不可撼动,程序合法性与实体真实性均有质证空间。

涉刑无小事,专业见分晓。 如果您或您的企业正面临无人机"黑飞"、飞控破解、计算机信息系统类刑事风险,孙峥律师团队愿以专业与经验,为您守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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