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深圳与惠州交界的那片五金加工产业带,聚集着大量中小型代工点。它们承接来自深圳客户的订单,赚的是一道加工费,拼的是速度和成本。但一张来路不明的“品牌订单”,就可能把一个普通加工厂老板变成刑事被告。孙峥律师团队办理的这起案件,当事人陈某就是惠州一家五金加工厂的实际经营人,全案涉案金额3900余万元,涉案人员37人。在这起看似“铁板一块”的大案里,辩护的核心只做了一件事:把陈某的个人责任,从全案指控中剥离出来。
一、案件背景:一张“授权正在办理中”的订单
陈某在惠州经营一家五金加工厂,规模不大,主要承接各类五金配件的代工业务。2023年,一名与他有长期合作关系的深圳客户带来一批订单,要求在五金配件表面印制某国际知名品牌的注册商标标识。客户说得很随意:“授权正在办理中,你先做,出不了问题。”陈某没有索要商标授权文件,按照客户提供的图样和工艺标准组织了生产。
深圳龙岗和惠州惠阳两地的联合执法行动随后收网,多个生产窝点被同时查处。公安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包括陈某在内的37人立案侦查,全案初步认定涉案金额3900余万元。
3900万是什么概念?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是非法经营额100万元以上,法定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3900万,是“情节特别严重”标准的近40倍。如果这个金额被全额归责于陈某,等待他的就是实刑和巨额罚金。
二、辩护的第一刀:全案金额不等于个人金额
孙峥律师团队介入后,面对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全案3900万,有多少能算到陈某头上?
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涉案金额的认定不是“你在这个案子里,全案金额就是你的”。尤其是假冒注册商标这类链条化犯罪,生产、组装、仓储、接单、发货可能分布在不同地点、不同人员手里,每个人实际经手的金额差异巨大。陈某在链条中的角色,是惠州加工环节的执行者,他收取的是加工费,不是销售利润。
孙峥律师团队从海量证据入手,逐笔核对订单明细、生产记录、物流凭证和资金流水,把陈某实际参与加工的批次和金额从全案指控中剥离出来。最终,陈某的个人涉案金额从3900余万元大幅核减至90余万元。
这个数字的变化,直接改变了量刑基准。90余万虽然仍在“情节特别严重”的区间内,但已经让辩护从“几乎无空间”变成了“有空间”。
三、第二刀:把“代工者”和“组织者”分开
金额核减只是第一步。孙峥律师团队同步推进的,是角色定位的论证。
陈某在这个链条里做什么?客户提供商标图样、排版方案和工艺标准,陈某按照要求完成加工,收取加工费。他的利润占订单总额的比例很低,没有参与品牌的选择、定价、销售,更没有组织货源和分配利润。
孙峥律师向办案机关论证:陈某的行为性质是“来料加工的执行者”,不是“假冒行为的发起者和组织者”。 他在共同犯罪中处于辅助、次要地位,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从犯的认定,意味着量刑上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与主犯拉开档次。
四、结果与启示
在金额核减和从犯认定的双重作用下,陈某最终获得了缓刑判决。在全案涉案金额3900余万、37人被追究刑责的背景下,这个结果靠的不是“关系”或“运气”,而是用证据把个人责任从全案指控中切割出来的辩护逻辑。
这类案件的核心启示在于:假冒注册商标案件里,代工者的辩护空间往往不在“否认参与”,而在“重新定位”。 陈某确实加工了带侵权标识的配件,这一点无法否认。但“加工了多少”和“在整个链条中处于什么位置”,才是决定刑期的关键。孙峥律师团队的“侦审双视角”在这里发挥作用——他们知道侦查机关怎么构建全案金额指控,也知道法院在审查“个人责任与全案金额对应关系”时会关注什么,从而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阶段就完成了关键的金额切割和角色论证。
说明:本文案例信息来源于公开渠道及办案实务复盘,具体案件结果受案情、证据、司法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不同案件之间没有可比性。选择律师时,建议结合自身情况当面沟通后再做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