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粤港澳口岸一带,贵重金属跨境走私暗流涌动。有犯罪团伙利用旅检口岸人流量大的特点,设计两套隐蔽走私路径,大肆将境外白银偷运入境。其中一条路径采用“蚂蚁搬家”模式,将白银熔解加工成细小银粒,分装成小包,通过保鲜膜、胶带捆绑在人体身上,组织大量水客高频次往返口岸少量多次带货入境;另一条路径作案手法更为狡猾:团伙专门改装电动代步轮椅,改动轮椅电池仓结构,仅保留少量电池保障轮椅基础行驶功能,其余电池仓空间全部用来藏匿银条、银粒。团伙专门招募老年人充当带货水客,伪装行动不便人员,乘坐改装轮椅从旅检口岸通关,从外观上很难发现藏匿赃物。
白银走私入境之后,统一运至集散窝点,再流转至深圳贵金属交易市场完成销赃变现,形成“境外揽货—口岸偷运—境内集散—市场分销”完整黑色产业链。
案情简介
周某,男,案发前在深圳某物流公司担任仓库管理员,月薪不足六千元。妻子在制衣厂做缝纫工,女儿读高二,成绩优异,家中还有七十多岁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的老母亲。一家人租住在城中村四十平米的出租屋里,日子拮据,但周某为人老实本分,在邻里和工友中口碑一直不错。
2022年初,周某的女儿被诊断出先天性心脏病,急需十五万元手术费。四处举债无门之际,远房表舅陈志强找上门来,称自己从事“跨境贸易”,需要一名“信得过的自己人”在境内接收和转运“货物”,承诺每月固定报酬一万五千元。陈志强轻描淡写地称货物是“贵金属原料,省点关税”,反复强调“就是跑跑腿,绝对安全”。在巨额手术费压力下,周某心存侥幸,签下了“劳务协议”,正式成为走私团伙境内转运环节的一员。
周某在团伙中充当“境内联络转运员”,处于整个链条倒数第二环。他按照陈志强的加密指令,驾驶面包车在指定地点接收水客走私入境的白银,清点后暂存至龙岗区某“五金配件商行”仓库,再分批转运至深圳水贝珠宝市场附近交给下游买家。为掩人耳目,银粒混装在五金配件纸箱中,银条用废旧电路板包裹。他不参与决策,不接触境外货源,不认识大部分水客,仅机械执行指令。2022年3月至案发,周某共计参与转运白银约八十公斤,获取报酬四万八千元,大部分用于女儿手术费用,剩余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和母亲医药费。他始终认为自己只是“拿固定工资的搬运工”。
律师介入
周某直到被戴上手铐的那一刻,他才真正意识到自己“跑跑腿”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周某被刑事拘留后,妻子林秀芳当场晕厥,刚做完手术的女儿整日以泪洗面,老母亲受刺激血压飙升紧急送医,原本拮据的家庭濒临崩溃。
家属经人介绍第一时间委托孙峥律师介入。孙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周某。初次会见时,周某情绪极度低落,反复念叨“我就是个打工的,怎么会变成走私犯”,甚至自暴自弃。孙律师耐心安抚,详细解释了走私普通货物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告诉他“是否构成犯罪不取决于你觉得自己是不是老板,而取决于你是否明知故犯地参与了走私行为”。
经过多次会见,周某逐渐冷静,如实陈述了案件细节。孙律师核实了他在整个走私链条中的实际地位、参与时长和获利情况,明确区分了主犯、水客、中间联络人等的不同层级。周某始终表示自己从未参与团伙发起和策划,不掌握境外货源,不认识改装技术人员,不参与招募水客,仅受陈志强招揽负责境内部分转运,获取固定劳务报酬,没有利润分成。
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工作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孙峥律师完整查阅全部卷宗材料,细致核对海关扣押清单、白银称重记录、税款计核证明书、团伙微信聊天记录、资金流水、各嫌疑人讯问笔录、口岸通关记录等全套证据材料。在梳理证据的过程中,孙峥律师发现本案存在两大核心争议点:
第一,涉案白银货值与偷逃应缴税款数额的认定问题。这直接决定量刑档位,税款计核是否客观准确是本案辩护的关键。孙峥律师发现,税款计核证明书中部分货物的重量与扣押清单存在细微出入,且有几批货物的计税价格依据不足,可能高估了偷逃税额。
第二,周某在团伙内部的地位认定问题。公诉机关初步意见倾向于将周某认定为从犯中的“重要成员”,但孙峥律师认为,应当进一步区分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争取认定为“次要参与者”,从而适用更大幅度的减轻处罚。
结合卷宗证据,孙峥律师梳理出对周某有利的辩护要点:周某并非走私团伙发起者,不掌握境外货源,不参与改装轮椅、招募水客等核心策划工作,只是受上层人员招揽负责部分境内转运对接工作,没有参与利润分成,仅获取固定劳务报酬,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当中的从犯。同时,针对税款计核当中部分货物对应关系问题,向公诉机关提出了详细的法律意见,要求重新核实部分批次货物的计税依据。
沟通争取与从宽处理
孙峥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同时指导周某自愿认罪认罚,鼓励家属配合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弥补国家税收损失。在沟通中,孙峥律师重点向公诉机关阐述:本案走私分为两大作案模式,团伙分为组织者、水客、联络转运人员多个层级,应当区别对待,不能将全部涉案后果不加区分地归责到周某身上。周某虽有参与,但其主观恶性较小,获利微薄且全部用于家人治病,请求充分考量其地位作用,给予从宽处理。
经过多轮专业沟通,公诉机关采纳辩护人部分辩护意见,起诉书认定周某属于从犯,结合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给出从轻量刑建议。案件后续开庭审理,法庭采纳辩护意见,对周某予以减轻处罚。
律师介绍
孙峥律师,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团队创始人、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同时持有律师执业证与专利代理人证双重资质,是深圳律师界少数兼具刑事辩护与知识产权代理双重资质的复合型专家。
转型执业律师前,孙峥律师曾在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连续工作逾十五年,完整覆盖公安侦查、审判执行、省级终审全环节,主办刑事案件数千件。这段横跨公安、法院、律师三界的复合履历,使其深谙公检法各环节办案逻辑与证据审查标准。孙峥律师现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粤港澳大湾区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并受聘为深圳大学特聘讲师。
孙峥律师长期深耕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及经济犯罪案件处理领域,在走私普通货物罪、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其善于从侦查逻辑、证据规则、审判思维三个维度同时发力,精准拆解控方证据链,尤其注重在“黄金37天”侦查阶段及时介入,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不起诉或从轻处罚的最佳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