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252026深圳地区司法现状显示,合同诈骗罪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典型刑民交叉争议案件。很多案件本源是商业合同纠纷,因合作破裂、股东矛盾、回款失败,一方当事人选择刑事报案,希望借助刑事手段施压解决民事争议。司法实践当中,合同诈骗罪认定核心在于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主观上具备非法占有目的,客观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行为,二者必须同时满足,不能单纯以经营失败、合同未能履行、款项没有返还,直接推定构成刑事犯罪。但现实之中,不少当事人在被刑事立案刑事拘留之后,企业停摆、账户冻结,个人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风险,如何区分民事违约、民事欺诈与刑事合同诈骗,成为此类案件辩护的重中之重。
基本案情
陈某系深圳南山区硬件贸易企业实控人,公司长期从事工业硬件设备贸易,拥有多年行业经营积淀。公司与外地实业集团签订460万元设备采购合同,对方支付138万元预付款。陈某随即向上游下单备货,后上游突发经营危机无法供货,市场货源紧张、价格大涨,项目进度严重滞后。采购方多次催告交货未果,双方就退款、违约金、延期交付方案反复协商,谈判陷入僵局。双方就退款及延期等协商未果,采购方报案控告合同诈骗罪。
公安机关以陈某签订合同时未落实稳定货源、隐瞒供货风险、收取预付款后无法交货为由,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涉案金额138万元,若罪名成立属数额特别巨大,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家属委托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孙峥律师团队代理。孙律师团队将围绕履约意愿、上游突发危机、积极替代采购及协商过程等事实,论证本案属于商业履约纠纷而非刑事犯罪,切断“非法占有目的”指控逻辑。
辩护人-孙峥律师简介
孙峥律师,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拥有十五年公安、法院系统完整政法一线实务履历,先后任职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区人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完整熟悉侦查取证、审查证据、审判裁判全链条办案逻辑,具备难得的“裁判者视角”,现为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执业十余年来专注深圳本地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处理刑民交叉类经济犯罪案件,包括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等。
对于合同诈骗案件,孙峥律师深谙公检法机关对于“非法占有目的”这一主观要件的审查标准,清楚司法机关区分商事违约与刑事犯罪的裁判尺度。在多起同类案件当中,通过梳理完整履约证据链、核对资金流水、固定沟通记录,击破 “非法占有目的” 指控,实现不予批捕、不起诉、降档量刑等辩护效果。孙峥律师始终坚持,刑民交叉案件辩护不能简单口头主张 “这只是民事纠纷”,而是要用客观证据构建完整辩护体系,从签约背景、履约投入、资金去向、事后补救行为多角度,推翻侦查机关对主观故意的推定,在黄金37天审查逮捕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争取有利结果,避免当事人被动等待开庭。
核心辩护
接受委托时,本案正处于审查逮捕的关键节点。孙峥律师第一时间会见陈某,核实签约背景、货源洽谈、预付款流向及事后全部沟通细节。陈某坚称始终希望完成供货,预付款均用于向上游订货,项目受阻系上游突发危机所致,无非法占有意图。团队随即同步开展阅卷,面对海量证据,孙峥律师依托多年政法机关审查经验,搭建三大辩护维度:
第一,履约基础与行为印证:举证陈某企业具备行业经营资质与同类交易记录,签约后即向上游下单,存在真实履约行为,非空手套白狼;
第二,资金去向核查:追踪全部预付款流向,证明款项全部用于采购备货,未流入个人账户或被转移隐匿;
第三,事后补救与主观意图:梳理事后全部沟通记录,证实陈某未失联逃匿,持续协商交货、退款及补偿方案,具备补救意愿。
孙峥律师全面调取业务合同、转账凭证、上游爆雷信息及沟通记录等客观证据,撰写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递交检察院,着重阐明本案属上游违约引发的商事经营风险,陈某无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陈某取保候审。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持续提交多轮辩护意见,反复沟通刑民边界,同时引导当事人推进民事善后、协商退款调解。经充分辩护,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解除刑事追责风险,企业得以存续。
结语
结合本案,孙峥律师提醒深圳广大商事经营者,商业交易当中,合同签订之后受供应链、市场波动影响,出现履约不能的情况客观存在。但是,一旦发生大额款项纠纷,极易触发刑事报案风险。区分民事违约与合同诈骗,关键看签约时是否虚构主体、虚构项目,是否具备履约努力,资金去向是否用于项目本身,事发之后是否逃避责任。商事主体在签订大额合同之时,应当做好货源、项目风险评估,留存完整交易沟通凭证。一旦遭遇刑事立案,刑民交叉案件辩护窗口期集中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通过客观证据厘清法律边界,避免商事经营风险演变为刑事定罪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