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寻衅滋事罪素有刑事 “口袋罪”之称,不少普通民间冲突,稍有处理不当,就会越过民事、治安的边界,被纳入刑事追责范围,一旦定罪,当事人将留下案底,对个人、子女政审造成长期负面影响。深圳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孙峥律师,凭借十五年省高院、深圳公安、深圳中院政法履历,兼具侦审双重视角,办理多起涉寻衅滋事争议案件,擅长在黄金37天批捕窗口期,拆解证据、厘清刑民边界,为当事人争取不批捕、不起诉的处理结果。
案件实录:邻里纠纷引发冲突,当事人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当事人王某与楼下邻居长期因噪音、装修问题积怨,多次物业调解均未能化解矛盾。某日深夜,双方再次因为噪音问题发生激烈口角,情绪失控之下,王某下楼与对方发生争执推搡,现场有拉扯、言语冲突,并未造成重伤后果。邻居报警之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王某被刑事拘留,涉嫌罪名是寻衅滋事罪。
侦查机关初步认定,王某属于借故生非,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准备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一旦逮捕,后续起诉、判刑风险极高,当事人不仅面临有期徒刑、拘役,还会留下终身犯罪记录。家属万分焦急,多方对比之后,委托广东良马律所孙峥律师团队介入辩护。
孙峥律师办案全流程:侦审双视角,聚焦核心辩点
接手案件之后,孙峥律师充分发挥自己曾经在公安、法院多岗位工作的实务优势,跳出普通辩护只看口供的惯性,以侦查机关办案逻辑反向审视全案证据,牢牢抓住黄金37天审查逮捕关键期,分步骤开展辩护工作。
第一,高效会见固证,构建完整事实框架。在案件移送审查批捕的第一时间,孙峥律师即依法开展会见工作,经细致梳理,本案并非突发性、无因性的随意滋事,而是基于多年邻里积怨在特定情境下引发的激情冲突,缺乏寻衅滋事罪所要求的精神空虚、寻求刺激、耍横逞强等主观流氓动机。在此基础上,辩护团队系统调阅并整理了历次物业调解记录、双方通讯往来及投诉信访档案,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明确提出:本案事出有因,被害人在矛盾长期积累及最终激化过程中存在不容忽视的过错因素,为后续定性辩护奠定了扎实的事实基础。
第二,全面阅卷质证,击破定罪构成。团队细致审查监控录像、证人笔录及伤情材料,严格对照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指出:冲突对象自始特定,无随意性;冲突时长极短,未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伤情亦未达入罪标准。本案实质属邻里民间纠纷,不具备寻衅滋事罪所要求的社会公共秩序法益侵害性,不应升格为刑事犯罪。
第三,审前博弈,促成不捕与和解闭环。在审查批捕关键期,孙峥律师撰写逾万字《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系统论证主观无流氓动机、对象特定、事出有因及社会危害性有限,恳请不予批捕。同时积极居中协调,引导当事人赔礼道歉并合理赔偿,成功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通过法律意见穿透与和解落地的双线推进,为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捕决定提供充分支撑。
与此同时,律师团队同步搭建刑事和解沟通平台,在依法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引导当事人一方主动表达歉意、合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经多轮协商,最终促成被害人签署书面谅解协议,完整补齐从轻处理的关键情节。
案件结果: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取保候审
经过孙峥律师团队多轮沟通论证,检察院采纳辩护核心意见,综合全案事实证据,认为本案更属于邻里民间矛盾,社会危害性较小,不符合逮捕条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顺利走出看守所,变更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后续侦查机关结合全案情况,最终做撤案处理,王某没有留下刑事犯罪案底。
这起案件的关键点在于:区分“邻里纠纷激情冲突”和“寻衅滋事犯罪”。很多家属误以为,只要发生吵架推搡,就一定构成寻衅滋事。实际上,该罪名要求行为人具备无事生非、逞强耍横的主观动机,行为要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并非只要发生冲突就一概入刑。如果没有抓住黄金37天的窗口,当事人被逮捕羁押,后续再想推翻定性,难度会成倍增加。
孙峥律师|十五年政法积淀,商事刑案审前辩护专家
孙峥律师,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律师、专利代理人双资质,拥有十五年省高院、深圳公安、深圳中院政法系统完整履历,亲历侦查、审判全流程,练就独有的 “侦审双视角”辩护思维。
不同于普通刑事律师,孙峥律师既懂侦查机关取证逻辑,又熟悉法院裁判尺度,尤其擅长寻衅滋事、帮信罪、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知产刑事等刑民交叉疑难案件,主攻黄金37天审前辩护,把辩护工作前置到侦查、批捕阶段,优先争取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撤案,避免当事人被羁押、背负犯罪前科。
法律提示:一旦家人收到拘留通知,涉嫌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不要盲目等待,黄金37天是辩护的关键窗口期,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是争取好结果的重要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