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近年来,深圳司法机关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大。2024年,深圳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嫌疑人17件30人,提起公诉16件34人。2026年7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八件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涵盖技术源代码、智能算法、医疗设备技术、客户交易信息等多类商业秘密侵权情形。从整体上看,这批案例集中体现了深圳商业秘密保护实践的三项发展趋势。
在司法实践中,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呈现出“定罪难、辩护更难”的突出特点。此类案件往往涉及技术事实认定复杂、损失数额计算争议大、刑民交叉问题突出等难题,对辩护律师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峥律师,凭借其十五年公检法系统复合履历和兼具刑事辩护与知识产权代理的双重资质,在侵犯商业秘密辩护领域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
案件背景:从技术精英到犯罪嫌疑人
孟某,男,42岁,计算机专业博士,原系深圳南山区某半导体设备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核心技术总监,负责公司芯片封装检测设备的算法研发工作,在职七年,手握公司核心算法的全部源代码。
2025年9月,孟某从A公司离职,加入一家与其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创业公司B公司,担任技术负责人。离职时,孟某带走了自己在职期间参与研发的多项技术文档和算法代码——在他看来,这些是自己多年心血的结晶,理应随自己一同带走。然而,A公司内部审计发现,孟某离职前曾批量下载公司服务器上的核心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公司核心算法的全部源代码、技术架构文档和实验数据。
2025年11月,A公司向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报案,称孟某侵犯公司商业秘密,造成经济损失逾2600万元。公安机关立案后,孟某被刑事拘留。2600万元的指控一旦成立,孟某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可能触及十年以上的量刑区间。
孙峥律师介入:“黄金37天”内的紧急救援
孟某被刑拘的第三天,其家属紧急委托了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峥律师。
孙峥律师,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团队创始人。他持有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学位,同时拥有律师执业证与专利代理人证双重资质,是深圳律师界少数兼具刑事辩护与知识产权代理双重资质的复合型专家。
在转型执业律师之前,孙峥律师曾先后在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政法机关工作逾十五年,完整覆盖公安侦查、审判执行、省级终审等多个环节,直接办理或参与审理各类案件数千件。多岗位的政法系统经历使其能够从侦查、审判、辩护三个维度审视案件,尤其擅长处理刑民交叉、刑知交叉等复杂案件。
孙峥律师同时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粤港澳大湾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并受聘为深圳大学特聘讲师。他曾获评“深圳市优秀人民警察”“深圳市优秀公务员”“深圳市优秀共产党员”“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孙峥律师深知,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辩护,核心在于三个层次的审查:第一,涉案信息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即是否具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三个法定要件;第二,行为人是否实施了“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第三,行为是否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任何一个环节的断裂,都可能导致指控不成立。
孙峥律师迅速组建了由刑事律师和技术专家组成的辩护团队,第一时间会见了孟某,并同步启动了对案件证据的全面梳理。
在审查逮捕的“黄金37天”内,孙峥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细的《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了三个问题:第一,孟某所带走的算法代码中,有相当一部分系其在入职A公司前即已掌握的通用算法框架,不属于A公司的专有商业秘密;第二,孟某离职时系正常办理离职手续,未采取任何规避保密措施的手段;第三,孟某入职B公司后,并未实际使用A公司的核心技术,B公司的产品在技术路径上与A公司存在实质性差异。
“三层抗辩”的深度展开
第一层抗辩: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审查——涉案信息是否构成“不为公众所知悉”。
孙峥律师委托了独立的技术鉴定机构,对A公司主张的“秘点”进行逐项甄别。鉴定结论显示,A公司所主张的26个“技术秘点”中,有11个属于行业公知技术或在公开文献中已有记载,另有7个虽具有一定新颖性但在公司内部未采取有效保密措施。真正符合商业秘密法定构成要件的,仅有8个“秘点”。这一发现直接动摇了控方关于“大量核心技术被窃取”的指控基础。
第二层抗辩:行为要件的审查——是否存在“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
孙峥律师调取了B公司产品的全部技术文档,组织技术专家对A公司与B公司的产品进行逐项技术比对。比对结果显示:两家公司的产品虽然都属于芯片封装检测设备领域,但在核心算法架构、数据处理流程、技术实现路径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B公司的技术方案系独立研发形成,并未使用A公司的商业秘密。据此,孙峥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即便孟某带走了部分技术资料,但并未“使用”这些资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侵犯商业秘密罪中“使用”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第三层抗辩:损失认定的审查——2600万元损失是否成立。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入罪门槛为“造成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孙峥律师对A公司委托出具的《损失评估报告》开展了逐项审查,发现该报告存在三方面重大问题:一是将A公司的全部研发投入都计入了“损失”,但实际上只有其中一小部分技术属于涉案范围;二是将A公司市场份额下降全部归责于孟某的行为,未考虑市场竞争、行业周期等外部影响因素;三是损失计算方法不符合最高法、最高检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随后孙峥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关于损失认定的法律意见书》,系统论证了案涉2600万元的损失认定缺乏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辩护成果:不起诉决定
经过孙峥律师系统、深入的辩护工作,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2026年3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孟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理由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孟某带走的技术资料构成A公司的商业秘密,亦不足以证明孟某实际使用了这些技术资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孟某的行为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从2600万元的刑事指控到不起诉决定,孟某在孙峥律师的专业辩护下实现了“绝地翻盘”。这起案件的辩护成功,不仅挽救了一个技术精英的职业前途和家庭命运,也为深圳广大科创企业的技术人才划清了“技术流动”与“刑事犯罪”之间的法律边界。
结语
在侵犯商业秘密辩护领域,孙峥律师办理了多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包括代理深圳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为被告人争取缓刑、某半导体公司前高管被控侵犯商业秘密案获不起诉、某科技公司员工转发内部技术文件被立案后获不起诉等。其专业能力得到了司法机关和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