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从十年刑期到缓刑:孙峥律师对刷单返利诈骗案的精细化辩护
一、基本案情
2024年初,家住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的市民林女士(化名)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则“兼职刷单”广告,声称“动动手指、日进斗金,每单返利5%—10%”。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林女士接了第一笔500元的小额刷单任务,对方很快将本金和50元返利打回她的账户。
尝到甜头后,林女士逐渐放松了警惕。接下来几天里,对方以“完成连环任务”“系统卡单”“提现需缴纳保证金”等理由,不断诱导她加大投入。从数千元到数万元,林女士先后向对方指定的多个账户转账46笔,累计金额达97万余元。当她意识到被骗、试图联系对方要求提现时,发现自己已被拉黑,“刷单群”也已解散。
2024年3月,林女士前往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粤海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于同年4月在福建省某市抓获了本案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化名,32岁)。赵某某系该刷单诈骗团伙的核心成员,负责搭建虚假购物平台、发布刷单任务、管理收款账户等。经查,该团伙以“刷单返利”为幌子,在全国范围内诈骗受害人20余名,涉案总金额达310余万元,赵某某个人参与诈骗金额为97万余元。
2024年7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赵某某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刷单返利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二年,并处罚金。
二、律师辩护
在审查起诉阶段,赵某某的家属委托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峥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孙峥律师的履历赋予了他独特的辩护优势: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曾在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等政法机关工作超过15年,累计办理重大刑事、经济犯罪案件数千件。这段经历让他对司法机关的内部办案规范及证据审查标准有着深刻理解——他清楚公安如何取证、检察院如何批捕、法院如何量刑。
接受委托后,孙峥律师第一时间前往南山区看守所会见了赵某某,并迅速确立了“以证据突破为核心,以量刑情节为两翼”的辩护策略。
第一,逐页攻破审计报告。
孙峥律师组织团队对公安机关委托出具的《司法审计报告》进行逐条核对,将每一笔银行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和被害人陈述进行交叉比对。经过细致核查,发现审计报告存在三处关键问题:一是将部分被害人确已收到返利的小额“试水”资金(合计约8万余元)全部计入诈骗既遂数额;二是将团伙其他成员独立实施诈骗的部分金额(约11万元)归入赵某某名下,而赵某某对此并不知情;三是部分被害人在识破骗局后为“薅羊毛”而继续小额投入的资金,其损失与赵某某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存疑。
孙峥律师向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详细的《对司法审计报告的质证意见》,逐项指出审计报告中的统计错误和证据链断裂之处。最终,检察机关认可了部分辩护意见,将指控的涉案金额从97万余元核减至75万余元。
第二,罪名地位辩护。
在核减金额的同时,孙峥律师深入梳理了赵某某在团伙中的地位和作用。他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赵某某系“从犯”而非“主犯”的法律意见书,指出赵某某并非犯罪团伙的组织者、发起者,其行为系在他人指使下实施,参与时间较短,且未实际占有大部分诈骗所得。南山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这一意见,将赵某某的罪名地位从“主犯”调整为“从犯”。
第三,退赃退赔争取从宽。
孙峥律师说服赵某某家属,在庭前积极筹措资金,主动向被害人林女士等退赔了部分经济损失共计22万余元,取得了部分被害人的谅解。
经过孙峥律师的多次沟通和充分举证,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将量刑建议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相应下调为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
三、判决结果
2024年12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在法庭辩论阶段,孙峥律师围绕核减后的涉案金额、赵某某的从犯地位、主动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提出了系统的辩护意见,请求法庭对赵某某从宽处理,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赵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案发后退赔部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以上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宣判后,赵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未提起上诉。从公诉机关最初建议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最终缓刑判决,孙峥律师的精细化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重新开始的机会。
四、案件启示
刷单返利类诈骗案件近年来呈现高发态势,诈骗分子通常以“轻松兼职、高额回报”为诱饵,先用小额返利骗取信任,再诱导受害人持续投入,最终卷款消失。此类案件犯罪链条长、涉案人员多、资金流向复杂,给公安机关侦查和司法机关审理带来较大挑战。
本案中,孙峥律师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对司法机关办案流程的深刻理解,在审查起诉阶段即主动介入,通过对审计报告的逐条质证,成功核减了约22万元的虚增金额,并将赵某某的罪名地位从“主犯”调整为“从犯”,为后续的量刑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网络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任何声称“高回报、低风险”的兼职刷单均为诈骗。如发现自己被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向属地派出所(如南山分局粤海派出所)报案。对于涉嫌诈骗犯罪被刑事追诉的当事人,及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往往能够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取最大程度的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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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赵某某、林女士均为化名,具体金额及案件细节已做不影响实质的技术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