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敏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IP属地:湖南

刘敏律师

  • 服务地区:湖南-娄底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8:00-21:59

  • 执业律所:湖南泰涟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073816576点击查看

娄底市XX公司与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再审行政裁定书

发布者:刘敏|时间:2020年08月19日|21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再审申请人娄底市XX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不履行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法定职责一案,不服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湘13行终474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娄底市XX公司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本院提审。
  • 全站访问量

    71689

  • 昨日访问量

    182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刘敏律师

Copyright©2004-2025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