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茂凯律师 09:30-21:00
张茂凯律师
专注于建设工程专业法律服务,执业以来,已代理数十起标的过亿、过千万的建设工程相关的民商事诉讼及仲裁案件,其中还包括相当数量的由最高院、省高院审理的疑难复杂案件,具有丰富的建设工程领域诉讼及非诉经验。
13022573753
咨询时间:09:30-21:00 服务地区

办案手记|当前市场环境下,建工企业应重视强制执行程序!

作者:张茂凯律师时间:2025年03月21日分类:法学论文浏览:244次举报

办案手记|当前市场环境下,建工企业应重视强制执行程序!

 

现在建工案件,不仅诉讼难,执行也难。

前两天跟当事人在所里谈案子,23年底就把案子打赢了,他作为实际施工人,分包连本带息得给他六百多万,对方没履行,遂强制执行,结果这个分包一屁股债,躺平了,法院执行大半年,没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便终本。但律师不能停,十八般武艺上阵,发现分包对外有个项目已经结算,总包还欠着七百多万,便与当事人商议,打算代位诉讼。

这不是个例,已是大多建工案件常态,目前手头办理的案件,普遍都会在执行阶段挣扎,得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帮当事人拿钱,毕竟胜诉判决只是“纸面胜利”,把钱揣到口袋才算最终胜利。

当事人总对自己的案件有朴素的期待,加之建工案件往往疑难复杂,所以常常询问:“这个案子能不能打赢?”虽然律师不能保证稳赢,但当事人这种心情我绝对理解。但这一两年,“案子能不能打赢?”已经逐渐变成“这个案子能不能拿到钱?”,充分反映当前市场环境下,建工案件,诉讼难,执行更难!

不是危言耸听,有大数据支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4年全国各级法院收案4601.8万件,结案4541.9万件,而受理首执案件880万件,较之2022年,执行收案增长260.1%,其中,执行完毕率为40.13%,执行到位率为54.29%


可见执行案件与日俱增,同时执行到位率却刚刚过半,就是说有近一半钱拿不到。这是执行整体层面,再看建工领域,受房地产回款周期延长及基建项目垫资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建筑市场下滑严重,行业数据显示,以2024年三季度为例,建筑市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770亿元,连续三期现金流为负,建筑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已突破5.2万亿元,其中一年以上账龄的债权占比过半。

上面触目惊心的数据,充分体现建工执行难上加难,已是客观事实。建工案件执行愈加艰难,核心原因在于建筑市场下行,直接表现为从上游业主到下游分包整个链条上的各个主体越来越没钱,当然难以找到可供顺利执行的财产。

不过从执行层面,执行不到钱,往往是主客观原因交织。客观上,被执行人虽然有履行意愿,但奈何真没钱,一穷二白真没辙。主观上,被执行人实际上有履行能力,但没有履行意愿,倒有强烈的逃债意愿,然后通过一系列非法或合法的手段,让自己表面上没钱,但实际上吃香喝辣,一样不耽误。

建工案件,被执行人真没钱自然存在,但假没钱,真逃债也不在少数。

那逃债一般都是怎么逃的呢?

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往往有四种方法。

一是在债务形成前就有逃债打算,把自己名下的财产向外转移。

是在债务到期产生逃债念头,再把自己财产向外转移,之前我们就处理过一个案子,判决下来了,被告离婚,净身出户了,当然这种方法比较明显拙劣,后面我们通过诉讼成功撤销了离婚协议。

三是用虚假诉讼手段给财产上法律保险,通过虚构长期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提出执行标的异议,执行异议之诉等等,当然虚假诉讼明显违法,且审查非常严格,被执行人不容易成功。

是能办理登记信息的暂时不办理,买了豪车,但先不办理产权登记或者“借名登记”,从而逃避执行。

被执行人是公司的,主要有三种手段,在建工领域,比较普遍。

一是金蝉脱壳被执行公司看起来经营得热火朝天,但其实早把所有财产,包括房、材料、设备人员等等转移到了其他公司名下其经营行为主要是由另一个公司操控19年处理过一个案件,总包是项目公司,有且只有一个案涉项目,还因为土地审批问题烂尾了,停工时只完成了当事人做的桩基部分,价款近两千万,但总包注册资本高达1.5亿,就这样进入执行阶段,总包作为被执行人却没有履行能力,后来深入调查发现总包表面上建设案涉项目,但实际都是其股东在背后操作,自然总包名下找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来几经周折,成功追加了股东作为被执行人,可算让当事人成功拿到了钱。

二是将公司直接登记在他人名下,常见的有登记在会计、股东、股东配偶甚至跟公司经营毫无关联的他人名下。

三是直接注册两个公司,一个专门用来承担债务,另一个用来实际经营。比如建设一个大型项目,业主先注册两个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5005000万,差距悬殊然后让注册资本的公司对外签合同最终让小公司承担合同债务

除此之外,实践中公司还可能通过怠于清算、主动注销、故意吊销等等方法来逃避债务

逃债方式五花八门,加之基层法院执行压力巨大,很难有意愿动力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上花费充足时间精力去深究,毕竟执行法官的目的不是执行到位,而是执行终结,所以实践当中逃债成功率其实比较高。

这种情况下,强制执行程序作为传统的诉讼后端程序,在市场欣欣向荣的情况下,无需过多重视,但现在完全变为建工企业债权实现的战略要地,建工企业务必要重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推进执行

在此基础之上,专业建工执行律师的作用不可或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产线索的深度挖掘,毕竟成功执行的关键在于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二是执行异议的专业应对,执行程序中,若能熟练运用执行异议程序,能有效推动执行或阻却执行;三是多程序衔接的体系化操作,无论是诉讼保全与执行的衔接,还是破产与执行的衔接;四是执行谈判的策略设计;五是执行合规的风险防控

现在各级法院一直都在强调要"切实解决执行难",建工企业自然应当重新定义执行程序的价值维度这不仅是实现债权的重要手段,更是维护企业生存发展的长远战略,所以需要建立专业化的执行团队、构建系统化的执行机制、创新多元化的执行策略,才能在严峻的市场环境中守住经营底线,实现可持续发展

 


张茂凯律师 已认证
  • 上海市建纬(南京)律师事务所
    • 13022573753
    • 上海市建纬(南京)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平台积分

      526分 (优于70.2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0篇 (优于98.76%的律师)

    版权所有:张茂凯律师IP属地:江苏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07855 昨日访问量:31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