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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业主违法搭建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可否直接起诉制止?

发布者:华慧中律师|时间:2021年04月20日|分类:房产纠纷 |704人看过


【观点】物业服务企业可直接起诉制止业主违法搭建行为。

【基本案情】2014年初,杨某购买一处别墅。

2014年3月,W物业公司与杨某及开发商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由W物业公司负责该别墅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工作。合同中亦约定,业主在装修时应当保持小区的规划建设原貌和楼宇外貌整体美观,不得改变物业的外表外墙等相关权利义务关系。

2015年4月,杨某向W物业服务公司出具《装修管理承诺书》,再次明确了装修会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2017年8月,W物业服务公司向杨某发出违规通知书,载明:我司工作人员发现贵方在装修过程中有如下违规行为:擅自将后院公共围墙破坏开洞。该通知书同时明确要求杨某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杨某签署了相应的违规通知书,但未停止响应的违规行为。在将部分围墙拆除以后,杨某安装了出入后花园的大门。

W物业服务公司认为杨某的行为违反了相关合同及法律的规定,妨害了其进行物业服务与管理而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杨某将围墙恢复原状。

【法院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本案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并要求恢复原状。

【结语】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城镇化已经成为了不可逆的趋势,越来越多的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也大量增多。部分业主为了自身使用的方便,进行严重的违章搭建,其他业主虽有意见,但维权成本过高,往往很少自行出面维权。但是违章搭建不仅影响小区的整体美观,并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本案将作为打击违章搭建的指引性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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