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时没有签订借条,之后如何补签借条,直接提供范本
借条
今本人确认截止今日向(写出借人)通过现金方式借到人民币¥ 元;通过转账方式借到人民币¥ 元。共计借款人民币 元(¥ 元)。借款月利率1%。(注:只有现金或转账就写现金或转账方式一种就好,有两种就列明两种)
(注:如果是现金交付,您就要写下面内容,转账的话不要写)
本人原于 年 月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 元(¥ 元),(出借人)于 年 月在 (大概哪里)向本人交付现金人民币 元(¥ 元)(具体时间记不清)。
(注:如果有多次现金交付,您就按上述模式一一列出来。不用列借款人已经返还金额的部分。)
上述借款事实经借款双方核对确认,真实存在,本人尚欠(写出借人)的借款金额以本借条载明的金额为准。
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均由违约方承担。
特此补签借条为据。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