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春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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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咨询问答集锦

发布者:邓春荣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1188人看过


如果离婚时在离婚协议或者调解书里写明“夫妻共同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但实际一方仍有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婚内共同财产没有分割,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会不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判决隐匿财产一方不分或者少发财产?


答:1、《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所以、离婚后对方只能要求对新发现的财产进行再次分割,但要注意诉讼时效是3年。



我们已经协议离婚,但是对分割房产我后悔了,可以起诉重新分割财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协议离婚时,没有发现对方出轨并且怀了别人的孩子,我放弃了很多财产,现在才发现了,我气不过,现在平均分割婚内共同财产,可以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我们已经协议离婚,我名下的车辆分给对方了,还没有过户,约定剩余贷款也由对方还,现在银行起诉我还贷款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协议签字了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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