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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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江苏宁权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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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恋爱期间送的车,分手了要还给对方吗?

发布者:胡莉律师|时间:2020年02月27日|分类:婚姻家庭 |713人看过

   晚来无欲雪,能饮一杯无?

 

  那一年,她穿着校服背着包像往常一样走进校门,他拦着她说,同学,请出示你的班级卡。女生听到了,但她不想说话,可能因为早上的起床气还没散去,女生绕开他,淡淡的说没带。

 

  他跟了上去,请问你的班级号是什么。女生还是一副冷漠的样子,但回答了问题。

 

  男生看着她瘦小的身影,喃喃自语,这次我终于知道你的班级号了。远处,女生嘴角勾起一抹笑,从口袋里拿出了班级卡,挂在了脖间。

 

  都说回忆有多美好,现实就有多残酷。相恋八年,分手只有一条短信“当初和你在一起,为了你眼里的星辰大海,我全款送了你一辆30万的车,虽然写的你的名字,但既然分开,请将我当初支付的购车款退还给我”。看不出任何情绪的一条短信,就像一句毫无温度的尸体。

 

   读者问题:昔日我们恋爱期间他送给我的车,分手后我要还给他吗?

 

   胡律师解答

 

  你好,见字如面,就算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失望,但请你试着接受,并且学者不为难自己。以下我的解答,希望可以帮你解惑,并给你一些启发。

 

  据了解,当初你们一起去选车,前男友全款购车送你,并将所购的车辆登记在你的名下,根据习俗,属于以结婚为前提的赠与,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当结婚的条件不成就的时候,赠与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

 

  这种性质和婚前“彩礼”的性质一样,在法律上都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行为。

 

  当然,如果恋爱期间对方送你的小礼物是不能要求返还的,例如赠送的化妆品、包包等,因为从日常生活经验来看一般情况下这些物品价值不会特别高,要求返还不符合生活习俗。

 

  另外,现代生活中情侣间通常喜欢通过各种方式表达爱意,例如谐音“我爱你”“一生一世我爱你”的“520”“1314”的转账红包,通常是赋予爱意的表达方式,这种赠与是不附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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