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李某在周三下班的路上因路滑摔倒在地,造成小腿骨折及多处擦伤,现在医院进行治疗。
李某认为自己在下班路上摔伤应当属于工伤,但单位不予认定。
为此李某向我们致电进行咨询。
法律分析
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遇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认定是工伤,而李某的情况是由于自己滑倒摔伤,因此不应当是工伤。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案,交警部门会开具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上本人若负事故主要责任就不能申请认定工伤,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都可以申请。
相关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4种应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情况 。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 。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 。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 。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 。
二、认定工伤的条件:……(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