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委托人:北京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
雷清平,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律师。
高晶,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原告诉讼请求:
1.被告公司给付原告公司拖欠货款25200元;
2.被告公司支付逾期利息(自 2022年3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3.被告公司承担诉讼费、律师费3000元。
事实和理由:
2021年12月7日开始,被告公司从原告公司处购买羊蝎子,2022年3月4日,原告公司为被告公司开具货款金额共计252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货款共计25200元,后被告公司未能支付货款,故原告公司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在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的努力下,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被告向原告给付货款25200元,于2022年8月29日前付清。
2、案件受理费217元,由被告负担。
律师提醒
通过此案,我们律师想告诉大家的是,买卖合同中,如果对方拒绝履行合同不要慌,及时聘请律师介入,要相信在律师的努力之下,很大可能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协商解决,能很好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京讼律师事务所的每一个律师都坚持“言公、从言、公声”的理念,继续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满足客户要求,以言为剑坚决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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