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宋玉兴|时间:2023年10月20日|233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谢某与被告***置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25日立案。原告谢某于2022年2月17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谢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原告谢某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