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基本情况
原告甲女士与被告乙先生于2011年年底相识恋爱,因甲女士当时未达法定婚龄,双方先于2012年举行民俗婚礼,2013年9月30日登记结婚,同年10月3日生育婚生子小丙。婚后初期夫妻关系尚可,但乙先生自2018年起沾染赌博恶习,不仅向甲女士借钱,还私自操作甲女士手机,以甲女士名义通过信用卡套现、支付宝“借呗”等方式借款约40万元用于赌博。甲女士发现后曾提出离婚,乙先生发誓痛改前非,加之家人的劝说,甲女士再次给予机会。然而乙先生2021年去广西工作后再次赌博,收入基本用于赌博,还多次向朋友借款、向小额信贷公司贷款。家庭经济压力全部由甲女士一人承担,双方自2024年4月起基本没有沟通交流,分居已近一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曾签署《离婚协议书》,均同意离婚,并约定婚生子小丙由乙先生抚养、抚养费由乙先生自行承担。
二、诉讼经过
陈瑞佳律师接受甲女士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事实,指导当事人收集并固定关键证据,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借条、《离婚协议书》、微信聊天记录等。诉讼请求明确为:一、准予双方离婚;二、婚生子小丙由乙先生自行抚养,甲女士每月可探视两次。案件由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乙先生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出书面异议及提交证据,法院视为其自愿放弃答辩、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先生参与赌博导致家庭经济恶化,甲女士多次劝阻未果,双方矛盾激化,《离婚协议书》可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故准予离婚。关于抚养权,虽然乙先生存在赌博情形,但其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表示愿意抚养婚生子小丙并自行承担抚养费,且小丙长期随其共同生活,已形成较为稳定的生活环境,故法院支持甲女士的主张,判决小丙由乙先生抚养教育。同时,法院判决甲女士享有每月探视两次的权利,乙先生应予以协助配合。案件受理费245元,减半收取122.5元,由双方各负担61.25元。
四、陈瑞佳律师的作用
本案中,陈瑞佳律师充分发挥了专业代理人的作用。第一,在证据收集方面,陈瑞佳律师指导甲女士全面整理借条、《离婚协议书》、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法院认定乙先生赌博恶习及夫妻感情破裂提供了坚实依据。第二,在诉讼策略上,陈瑞佳律师准确把握甲女士的核心诉求,即离婚及由乙先生自行抚养婚生子,避免因抚养权争议导致诉讼拖延,同时确保甲女士的探视权得到法律保障。第三,在庭审中,尽管乙先生缺席,陈瑞佳律师仍严谨陈述事实、清晰举证,促使法院依法缺席判决,支持甲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第四,陈瑞佳律师在庭前多次与甲女士沟通,安抚其情绪,帮助其理性面对婚姻破裂,并确保其在探视权、抚养费等问题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子由乙先生抚养、甲女士享有探视权,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充分体现了陈瑞佳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中的关键作用。
陈瑞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