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海东刑事辩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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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胜诉:韩海东律师精准破局,推动法院重作分配方案

作者:韩海东刑事辩护团队时间:2026年01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30次举报
2026-01-13

一、案情核心简介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原告:W某,男,住陇南市武都区,委托诉讼代理人韩海东律师。
被告:S某1、S某2,均住陇南市武都区。
第三人:D某、H某、W某某,陇南市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A公司”),法定代表人H某。
(二)案件背景与核心争议
20XX 年,原告W某与H某、W某某、A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陇南市XX区人民法院判决:H某、W某某偿还W某借款本金XXX万元及相应利息,A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W某于 XXXX 年 X月 X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 XXX 年 X月 X 日采取执行措施。
此后,被告S某1、S某2及第三人D某分别就其对H某(部分案件含W某某、S某某)的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时间均晚于W某。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扣留并提取了A公司相关厂房、场地的租金收益,制作《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将该租金及其他涉案财产按比例向包括W某在内的多名债权人分配。
W某认为该分配方案存在严重错误,提出两点核心异议:一是自身申请执行及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时间最早,应优先受偿;二是S某1、S某2、D某的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未包含A公司,无权分配该公司名下的租金收益。双方协商无果后,W某在执行异议及复议均被驳回的情况下,提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W某对涉案财产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作出的《执行财产分配方案》是否应撤销并重新制作;S某1等债权人是否有权分配A公司的租金收益。
(三)当事人核心诉求
作为原告W某的委托律师,韩海东律师的核心服务目标是:推动法院撤销原《执行财产分配方案》,确认W某对H某、W某某、A公司名下财产及A公司租金收益的优先受偿权,确保当事人债权得到最大化实现。
二、律师办案核心经过
韩海东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案件 “执行分配规则适用复杂、多方主体权益交织” 的特点,制定了 “证据夯实 — 法律适用 — 精准抗辩” 的全流程办案策略,稳步推进案件处理:
(一)全面梳理证据,构建完整维权链条
律师团队深入研读案卷材料,重点整合以下关键证据,形成闭环支撑:
优先受偿权证据:收集W某的执行申请书、法院立案受理通知及执行措施采取凭证,证实其申请执行及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时间均早于S某1、S某2、D某,为主张 “优先受偿” 奠定事实基础;
财产权属证据:调取陇南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拨文件、XX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等政府文件,结合A公司登记信息,证实涉案租金对应的厂房、场地属于A公司财产,而非H某个人财产;
执行依据证据:整理S某1、S某2、D某的执行案件材料,明确其执行依据中所列被执行人未包含A公司,佐证该三人无权分配A公司的租金收益;
承诺保障证据:提取H某及A公司出具的承诺书,证实二方曾承诺以涉案土地开发建设收益清偿W某债务,进一步强化W某的权益优先性。
(二)聚焦核心争议,制定精准诉讼策略
针对案件核心争议,韩海东律师制定针对性诉讼方案,直击分配方案要害:
优先受偿权主张: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试行)》第 55 条,主张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且各债权人无担保物权时,应按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W某的执行措施采取时间最早,理应优先受偿;
财产分配主体抗辩:强调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A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租金收益属于公司财产,仅对该公司享有债权的W某有权主张分配。S某1等债权人的被执行人未包含A公司,无权参与该部分财产分配;
程序违法异议:指出S某1、S某2、D某未按法律规定申请参与分配,法院未履行通知义务,直接将A公司财产纳入分配范围,程序存在严重瑕疵。
(三)庭审高效攻防,强化胜诉筹码
庭审中,韩海东律师围绕核心争议点展开严密论证:
明确法律适用边界:详细阐述执行分配中 “优先受偿” 与 “比例受偿” 的适用场景,结合本案各债权人执行立案及执行措施采取时间,论证W某主张优先受偿的法律依据;
厘清财产权属与分配资格:通过政府文件、公司登记信息等证据,清晰界定涉案租金属于A公司财产,再结合各债权人的执行依据,指出S某1等主体无分配该财产的资格,原分配方案存在主体资格认定错误;
强调程序与实体双重错误:既指出原分配方案在受偿顺序、主体资格认定上的实体错误,也提及参与分配程序未依法进行的程序瑕疵,全面论证原分配方案应予撤销的合理性。
律师的庭审论证逻辑严密、证据充分,精准回应了各方争议,为法院裁判提供了有力参考。
三、案件最终结果
陇南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韩海东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2025)甘 XXXX 民初 XXX 号民事判决,最终结果如下:
判令本院执行局重新制作分配方案;
驳回原告W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优先受偿权主张未获完全支持)。
该判决虽未直接确认W某的优先受偿权,但认定原《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对W某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认定存在不当,成功推动法院撤销原方案并重新制作,为后续W某争取合法分配权益奠定了关键基础,避免了不当分配造成的权益损失。
四、律师核心价值
韩海东律师凭借对执行分配规则的精准把握、扎实的证据梳理能力及高效的庭审抗辩,成功破解复杂执行分配争议,推动法院纠正原分配方案的错误,彰显了在执行异议之诉领域的专业素养与实战实力。


韩海东律师,系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执业期间参与了涉黑涉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191008578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离婚、合同纠纷、工程建筑、行政诉讼
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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