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多次盗窃:指在一定时间内多次实施盗窃行为,体现出犯罪的惯常性和持续性,主观恶性较大。
2. 入户盗窃: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实施盗窃,侵害公民住宅安宁权,社会危害性大。
3. 携带凶器盗窃: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为实施盗窃而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增加了盗窃行为的危险性。
4. 扒窃: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作案环境特殊,易引发社会恐慌。
5. 盗窃造成严重后果:如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应从重处罚。
6. 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这些款项物资关乎特殊群体利益,盗窃此类财物性质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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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海东刑事辩护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