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代理原告某某某参加本案诉讼,根据庭审情况,我对原告诉讼请求中的利息和律师费问题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首先,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赔付,这是一种恶意的拒赔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本案中,被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才导致原告需要支付律师费进行诉讼,律师费和利息是因被告的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
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2218号案件中,关于律师费的意见,原告为本案诉讼支付的律师费,属于因对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因此,原告主张应由被告承担利息和律师费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北京和广律师事务所
李冰峰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