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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律师
执业资质:1510120**********
执业机构: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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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张洪律师|时间:2020年03月24日|分类:合同纠纷 |75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金牛区某轮胎经营部(以下简称经营部)与被告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张洪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依法进行了代理。张洪律师认为,自2014年1月开始,原、被告双方便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分批次向原告采购电动车配件,不定期支付货款。2014年6月9日,经双方对账后,被告确认累计拖欠原告货款101713元,经原告多次催收未果,被告依法应当承担货款支付义务。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限期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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