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专业债权律师,每天都会接到大量关于债权债务问题的咨询,情况大致分为以下类:第一类,借给从未谋面的网友,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借钱之后拉黑债权人;第二类,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信息,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第三类,借给熟人,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第四类,借给熟人,有借条,有转账凭证,但熟人联系不上了。以上顺序是按照收回债权的难易程序排列的,证据充分的案件在此不论。网友可能会问“真有这样往外借钱的?”律师告诉你:真有!还不少!很多人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才想到咨询律师怎样把钱要回来。在此,律师提示:一定在出借时,留存证据!不要等到出了问题,只会说“律师,求您帮我收回我的血汗钱吧!”要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律师要充分利用证据还原事实,法官也是根据证据来查清案件事实。
提起民事诉讼必需的材料是: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起诉状必列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联系方式。民间借贷案件的基本事实应包括两大要素,即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因此必须有相关的证据材料。
针对前述案件类型逐一分析:
第一类,借给从未谋面的网友,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借钱之后拉黑债权人。由于拉黑了,断绝了补充证据的途径,首先从被告身份来说,从未谋面,不知道网友姓甚名谁,起诉状没法写,总不能写个网名让法院给您立案。再说证据,没有借贷合意的证据。网友可能会说“我有转账的证据呀,申请法院调查!”对不起,没有明确的被告,法院不予立案,不立案没法帮您调查。这种情况,只能告诉您“以后多长点儿心吧”!
第二类,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信息,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首先要想方设法得到对方的真实姓名,出生日期或年龄,住址,联系电话,再通过聊天等方式取证,比如说“我借给你XX钱,你啥时候还?给我打个借条”之类,或者和对方对账,让对方签订还款计划等,总之要证明对方认可借钱的事和借钱的金额。
第三类,借给熟人,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这种情况,被告的身份不是障碍,但是需要证明借贷合意。能补借条最好,如果无法达到,就只能采用录音、微信聊天、短信等方式来取证了,需要证明存在借款的事实。录音时要注意语气,不能让法官认为对方受到威胁,一般是在双方电话或谈话过程中录音。录音的内容必须清晰,借贷双方的主体,借贷金额必须明确,而且对方认可,不得编辑、篡改。还有一点要提示保存好录音的手机或录音笔,这在法律上属于原始载体。
第四类,借给熟人,有借条,有转账凭证,但熟人联系不上了。这个类型的案子,在被告身份和证据方面不存在障碍,比较好解决,就是诉讼时间会延长。因为联系不到被告,需要法院发公告送达,公告期60日,答辩期15日,期满即可以开庭,缺席审理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