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静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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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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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去掉

发布者:刘静怡律师|时间:2020年05月15日|分类:债权债务 |715人看过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老赖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比如乘坐高铁住星级酒店买房、买车,旅游等高消费行为都会受到限制甚至连累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怎样才可以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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