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老赖”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比如乘坐高铁、住星级酒店、买房、买车,旅游等高消费行为都会受到限制,甚至连累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怎样才可以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