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按照法律规定,被法院判刑并处罚金的刑事案件,即使服刑后,罚金也需依规缴纳。不能“以刑代罚”,拒不执行法院关于罚金的判决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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