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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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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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10万元,却被要求还款70万元——“套路贷”庭审记

发布者:张立军律师|时间:2018年10月10日|分类:债权债务 |433人看过



一、案起

走过最远的路,就是你的套路。

2017年12月,北京的李女士因资金周转需要一笔十万元左右的小额贷款,碍于银行贷款审批程序的繁琐及门槛,李女士通过网络找到了一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的一家从事小额贷款的公司。公司的一位姓卢的接待了李女士,当李女士表明需求后,卢某表示可以立即放款。

签署空白文书:卢某表示可以放宽,但需要李女士提供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证件原件,同时还要签订空白的借条、租房合同。

李女士迫于着急用钱,便按照卢某的要求提供了上述证件,并签署了前述的空白文书。双方并未约定利息及还款期限。

制造虚假的银行流水:签署完空白合同后,卢某当即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李女士转款七十万元,后卢某又指示李女士将其中的五十三万转账给张某。  


二、软暴力催债

1.电话催款

李女士在从卢某处借得贷款后不到一个月,卢某便电话给李女士,你该还款70万了,70万?李女士对卢某的还款金额大吃一惊。我不是借你们17万元吗?李女士吃惊的回复。卢某:不,您借的是70万,我这转账记录和欠条。听到这里,李女士才恍然大悟,自己遇到了骗子。之后,催款的电话不断……

2.派人跟踪

电话催款无果后,李女士便被陌生人盯上了,李女士走到哪里就被跟踪到哪里,就连李女士外出打出租车,陌生人也跟着其进入一辆车。就这样,李女士每次外出就被一个陌生人跟踪着。

3.来女儿单位闹

卢某等人经过跟踪和电话催款后无果,便来到了李女士女儿单位闹,他们打着横幅,横幅上显示:“xx的母亲李女士,欠债不还”,因卢某等人经常来李女士女儿单位闹,李女士的女儿也被公司劝退了。

4.来家里要求腾房

之后,卢某等人以承租李女士的房屋为由要求其立即腾房,否则还款70万。李女士为此也报了警,警察来到现场后,见到卢某拿着房屋租赁合同,警察以双方之间系民事经济纠纷为由拒绝立案。

三、一颗红心,两手准备

后李女士决定委托本律师代为处理此案。经过分析,本案属于典型的套路贷案件。就其现有证据,要想打掉卢某等人的套路贷,要先从李女士向张某的转账入手。因为仅有张某的的姓名和银行卡号,对张某的真实身份还不掌握。为此,我们以民间借贷为由,向北京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张某还款53万元及其利息。

法院立案后,我们向法院申请了调查取证,法院通过张某的平安银行账户,查询到了张某的真实身份及联系方式。因李女士与张某实际上并无借款的合意,如此诉讼有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可能,有了张某的真实身份,也为我们日后去张某的户籍地按照不当得利主张做好了铺垫。

四、一个电话,峰回路转

法院按照查询的张某真实的身份,依法向其快递了传票。就在临近开庭的前几天,一个谋生的手机号码打到了律师的手机上。电话的那头,喂!我是张xx!我要找李xx。张某疑惑的说:“我没有向李某借钱,你们为什么要告我啊!”律师答复:“因为我们向你的卡转款53万元,你要返还啊”。张某说:那是因为那天卢某的卡没有找到,这53万是从我的卡上走的账,是我替卢某代收的你的还款。此时,律师的心中大喜,要的就是这句话,张某不仅出现了,而且认可是向卢某的代收款。此案看到希望了…

五、庭审现场,卢某出现

果然,张某自信满满的如期开庭了,他当即表示不认可借款,是其代卢某收款的。此时,作为李某的律师,我们也认可了张某的意见。律师接着说:此案涉及套路贷。法官接着说:“你们是否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律师接着说:“我们要求卢某出庭表示认可还款后,再行决定是否要求移送公安机关。”此时,法庭对面的张某也坐不住了,为了自保,张某也表示可以要求卢某出庭作证。后经过法院的调查,卢某也出庭对张某所述的代收53万元事实表示认可。


六、宣判

法院认为:李某依据向张某转账的银行卡转账记录主张与张某之间的借贷关系关系,但依据本院查明的事实,李某向张某转账的53万元系向卢某的还款,张某与李某之间并无借贷合意。故其主张借款和返还利息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张立军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注民商事诉讼、公司企业法律事务、劳动争议案件。

电子邮箱:925532083@qq.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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