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肖萌萌律师 时间:2022年05月30日 32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随着我国普法宣传工作的进行,公众越来越有法律意识,谁跟谁借钱,出借人不主动提打条,借款人也会主动提打个条,但是这个条怎么打,规范不规范就是另外的话题了。
我的委托人刘先生2016年的时候借给别人一笔40万的借款,对方给打了一张《借条》,上面只写一句话:“今借X现金40万元正。”,借款时间、借款利息都没约定。而且经过查询得知,这笔钱还不是刘某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而是通过公司会计的个人账户转的帐。面对这样的案情,我们怎么处理呢?
首先,我们需要分析这么几个问题?
第一,这笔钱是否到了还款期限呢?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因此,刘某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二,这笔钱能否主张利息呢?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可以得知,如果没有约定法院不支持利息。
第三,这笔钱最后要回来了吗?当然,本案经过代理,我们不仅为委托人要回了本金,还额外要回了利息、律师费、担保费等全部费用。
可能你会疑惑?刚才不是说没有双方约定法院不会支持利息吗?是的,所以我们在开庭前就提前预判到了法院最终判决的结果,如果判决,委托人索赔的金额反而没有调解的金额高,所以在开庭时,我们力求调解。
调解可是门大学问,经过我与被告几轮的沟通调解,被告同意除支付本金外,还再额外支付利息、律师费、担保费、保全费、诉讼费等全部费用。这回绝对是赢了个“大满贯”。看看,这才是律师的意义与价值,可不是像大家所想只是简单开个庭,律师工作是要综合事实与法律帮你案件的走向做整体的把控,以求对你利益的最大化。
最后要补充一句,担心《借条》书写不规范的,可跟我免费领取《借条》模版哦,由律师起草的专业借条,你就踏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