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萌萌律师
肖萌萌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25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天津-武清区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7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员工自己“不辞而别”,回过头来反讹工资,律师助无恙

发布者:肖萌萌律师 时间:2021年04月26日 134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详情】

韩某在某公司任职,与同事打架后,自己就一声不吭的不来公司上班了,公司看其不来上班,一再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韩某一直不予理会,后公司也不再强求,电话通知将其辞退了。过了一年多的时间,公司突然接到仲裁委员会的开庭通知:韩某起诉公司,诉称自己之所以不来上班,是因为公司要求回家待岗,现在要求公司支付一年以来的待岗工资。

公司一脸懵,当初明明是韩某自己“不辞而别”,现在却要反咬一口并要求待岗工资,韩某早已离职,哪来的待岗工资?

【律师介入】

公司辞退韩某的时候只是口头辞退,并没有相关的证据。但是对于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的决定而引发的劳动争议,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因此一旦公司主张已经将韩某辞退了,就应当由公司举证,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那将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导致案件的败诉。

公司对于韩某的行为,又气又恼,认为韩某捏造事实,绝对不能赔钱给他。

我在接受公司的委托后,向仲裁委及韩某了解了案件情况,得知韩某对于其待岗主张并没有相关的证据(本身也不存在待岗事实),因此在本案双方当事人都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胜败的关键点就在于举证责任的划分!韩某作为申请人,先承担着举证责任,而公司作为答辩人,只要不提到辞退的事情,就不会将举证责任拉到自己的身上,这样就可以扭转案件,让韩某承担败诉的风险。

【裁决结果】

最终,仲裁委员会驳回了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公司取得胜利。面对员工的反咬一口,公司有惊无险。

【律师建议】

本案中,虽然律师助公司安然无恙,但在这里还是要提示大家,面对员工的“不辞而别”我们千万不要想当然的以为这就属于员工的自动离职,可以放任不管。要知道,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自动离职这一说法,因此我们应当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第一,员工不辞而别后,应先向其事先确认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一份《催告函》,催告其在指定期限内返回公司工作告知如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并提交相应的证据,同时还要告知逾期不返的后果。

第二,如果员工超过公司指定期限仍未到岗公司可以依据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旷工达到一定天数解除劳动合同)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公司有工会的,要履行通知工会的义务。

第三,可向员工邮寄(建议用中国邮政EMS)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邮政的快递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XX(员工名字)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这样按照步骤来处理,才能真正的让公司脱离危险。

肖萌萌律师,北京天沐(天津)律师事务所,“不二读书会”创始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服务于香港集团公司、法国独资公司等众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武清区
  • 执业单位:北京天沐(天津)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20********70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