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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挪用罪的惩罚力度如何

作者:冀黎律师时间:2024年01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8次举报


 一、资金挪用罪的惩罚力度如何

  挪用资金罪量刑的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公款如何起诉

  挪用公款的行为需要进行起诉的,必须通过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为挪用公款案属于公诉案件,必须经过司法机关侦查后才可以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的。

  公司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准备公诉书,并且将犯罪证据材料移送给法院。

  三、挪用公共资金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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