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客户问起,几年前买的动迁房,现在能过户了,但是上家不肯交易了,怎么办?
对于这种问题,我们的回答是,第一时间起诉,第一时间保全,基本上房子能保住。
所谓动迁房,即上家通过征收补偿获得的安置房屋,根据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一般在三到五年内不能上市交易,但不少上家出于资金紧张或其他各种原因,会急着挂牌出售,此时该类动迁房价格便宜,很多下家出于价格考虑,在房子尚无法过户的情况下,就向上家付款甚至是全额付款,买下该动迁房。
然而,随着前几年房价的飞速上涨,等这类房子能过户时,往往会比当初签订合同时涨了好几倍,这时上家不愿意了,祭出“合同无效”、“显失公平”等各种理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这时的下家就遭遇进退两难的困境。钱也付了,但房子拿不下来,怎么办?
澄清一个法律事实:动迁房是否能够在交易中心过户,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不是一个概念,法律只要求动迁房在规定时间不能过户,但并不禁止在此期间内买卖双方达成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所以,合同肯定是有效的。
既然合同有效,且下家也已经履行了他的合同义务(支付房款),那继续履行合同就理应受到法院支持。所以,下家遇到该类案件,不要犹豫,尽快委托律师收集上家不肯过户交易的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在没有其他不利因素的情况下,该类诉请一般是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硬币的另外一面,动迁房便宜又能过户,是不是说就可以放心买买买了吗?不,风险有且很大(其实上家在经验丰富的律师的指导下,是有办法让下家拿不到房子的,这里不展开),上家一旦违约诉讼成本也不低,一言以蔽之,建议客户在购买前充分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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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委托卖房协议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