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诉讼法82条怎么判刑?
很多家属收到上海警方寄来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上面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我局xx时间将涉嫌xx罪名的xx刑事拘留,羁押在上海xx看守所。
那么关于刑事诉讼法82条是如何规定的?会怎么判刑?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内容是: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去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等等。
涉案人员具体会怎么判刑需要根据所涉及罪名以及相关的案件情况来具体分析。如果涉案人员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初犯,谅解书等可以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甚至免于处罚。
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应该如何处理?
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意味着自己的家人已经被拘留关押在看守所了。家属要做的就是及时的委托律师进行辩护,拘留期间家属是不能探视的,这个时候可以委托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具体的涉案情况,这样家属对于案件有一个大概的了解,然后再考虑是否委托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减刑缓刑等合法权益。
一般情况下,大部分的家属委托会见之后会在委托律师第一个阶段来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时间是拘留的前37天时间有两次取保候审的机会,如果超过37天就意味着逮捕了,那么逮捕之后一个月律师会再次向检察机关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来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
可能很多家属对于刑事案件的流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所以说建议家属可以及时的咨询律师,如果有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和我沟通。